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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国家旅游局第32号令),旅游投诉实行调解制度、属地管理、职责范围受理投诉。
如果消费者不离开事发地,可以直接拨打12345。如果消费者已经离开事发地,应在拨打12345时添加事发地的电话号码。
同时,如果您有对象山区旅游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您可直接与象山区文体旅局联系,邮箱:glsxsqwtlj@guilin.gov.cn
咨询电话:0773-2826965(正常工作时间开放);
旅游投诉:0773-12345;
紧急救助:0773-383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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