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主题服务 > 交通 > 公共交通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交通 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市交安〔2023〕8号

2023-06-01 10:10     来源:桂林市交通局     作者:象山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和桂林市二十五条工作措施,根据《桂林市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市安委办202318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主题教育为总抓手,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236月。

四、主要活动

(一)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开展“再组织”活动(再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再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委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和桂林市二十五条工作措施),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在组织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基础上,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进学校”: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进家庭”: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进乡村”: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培训,“进社区”: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进企业”: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要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在楼宇电梯广告屏,飞机、高铁、公交车、游船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组织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要结合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契机,加强公共场所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旅游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人员较密集场所,悬挂旅游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旅游安全宣传片、旅游安全警示提示、公益广告等,普及出行安全、遇险救援等安全知识,提高游客和从业人员旅游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大水上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汛期安全宣传,加强水上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应急救护能力。

(三)积极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三承诺三监督”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作安全承诺接受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在单位政务公开栏、网站、新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践诺履职情况纳入工作报告接受监督)。围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各县(市、区)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大力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根据《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察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县(市、区)主流媒体公布12“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并向市局安委办报送有关情况。设立举报奖励机制,在本单位本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五)深入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市、区)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要针对桂林市旅游市场持续升温、进入汛期的现实,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以及关键环节,加强旅游景区、景点、游轮等文化娱乐场所隐患排查和应急疏散演练,强化防汛、防溺水、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工作。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村庄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城市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六)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16日前后,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七)扎实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五个一”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五个一”活动,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开展一次行业岗位安全生产大讨论,上一堂安全警示教育课,播放收看一次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观看一场安全生产主题教育电影,提高事故警示教育效果,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

(八)持续推进“平安交通”系列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推动“平安公路”,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深入开展“平安货运”,深化道路运输客运打非治违,持续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协同监管。深入推进“平安工地”,持续开展公路铁路水运工程安全应急标准宣贯和公路铁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九)大力培树平安和谐的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各行业企业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培育“全员崇尚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精神文化,开展“一把手讲安全课”活动,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引领带动一线员工互动讲安全。努力构建“人人为安全负责”的制度文化,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制度执行力,让敬畏制度成为习惯。着力建设“安全靠大家”的行为文化,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我的岗位安全我负责”等活动,强化团队安全意识。厚植“共护幸福家”的家文化,开展职工家属进企业或送寄语、企业负责人上门家访、关爱职工身心健康等活动,激发职工与家属共鸣,将安全思想深耕于职工内心深处。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加深活动实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地区、部门、行业和企业实际,制定精准管用有效的安全月活动方案,做到“四结合”(与当前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请于526日前报送活动联络员信息(附件1),5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2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电子版+盖公章扫描版)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 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周“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上述材料请报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及电话:李奕莹,电话:0773-3558393,电子邮箱:glsjtjaqk@guilin.gov.cn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3531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