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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服务指南

2023-09-25 09:40     来源:桂林市医保局     作者:象山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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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准予批准的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不予批准的情形:

上述情况以外的人员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二)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

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表》

原件

1

纸质

2

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

复印件

1

纸质

3

失踪、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无法提供死亡证明材料的,由申请人提供个人承诺书原件

复印件

1

纸质

人员失踪或死亡的情形

4

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

人员出国(境)定居的情形

5

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情况说明

原件

1

纸质

主动放弃医保关系的情形

(三)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程序

1.受理。灵活就业人员提出参保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2.业务经办。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人员信息录入系统。

3.业务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和录入信息进行复核。

4.结果反馈。医保经办机构发送短信通知业务办结。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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