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主题服务 > 证件办理 > 知识库及常见问题

哪些情形,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2025-02-26 14:43     来源:象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作者:象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     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     假报户口的;

(三)     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     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     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