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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区民政工作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大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初心使命,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民政局党支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行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提高民政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履行使命的重要抓手,组织党员长期学、认真学、系统学,力求达到学深悟透的目的。组织干部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对民政工作作出的“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重要地位、职责使命、重点任务,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上半年,民政局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和行政会议50余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上级文件会议10余次,参会人员300余人次。开展民政系统党纪政纪和业务培训学习14次。
二、全面履行好最基本的民生保障职责,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暖心民政、创新民政、高效民政和安全民政”建设,全力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和规范化运行,严格实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效率。
2025年我区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为每人770元/月。截至5月底(下同),全区在享低保对象2002户共2741人,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94.28万元,累计保障了1.3828万人(次)。人均补助为429元/月;全区新增低保对象94人;退出低保174人。
对困难家庭实施动态化管理,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积极发挥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作用,精准核对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工作成效显著。
象山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工作人员勤勉扎实工作,对申请救助对象做到依委托、今年授权核对,无委托无授权不核对,在充分保障公民隐私权利同时,依托大数据管理平台,积极受理区民政、住建等职能部门委托,精准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上半年,累计核对家庭经济状况申请对象共2373户,3387人;核对出差异1567户,2186人。为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济民、公平公正实施救助提供准确的数据。
三、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建设,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加快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和信用体系。
全区现有养老院16家,其中,公办民营2家,民营14家,有五星级养老机构1家,四星级养老机构1家,二星级机构1家,一级机构2家;有养老床位3264张,有护理床位2709张。民政局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饮食卫生等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做到安全零事故发生。继续实施了公助民办养老服务建设,支持和鼓励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大力推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入住老年人能力评估,继续落实好对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不断发展壮大社会养老机构队伍。大力推进健康养老建设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为满足全区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康养需求,积极培育了夕阳红、美好家园等一批有规模有、有质量的健康养老服务企业,提升了我区健康养老整体水平。上半年先后有多批次自治区、桂林市和兄弟城市领导到我区养老机构参观考察。
二是按时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为80岁以上30元/月/人,90岁以上100元/月/人。全区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有7772人,累计发放高龄津贴92.57万元。
四、扎实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加强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完善和落实儿童福利制度,做好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强化对困境未成年儿童关爱保护,持续开展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继续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认真落实收养工作规范,有效推进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精细排查、精确认定和精准保障。
全区现有孤儿9名,特殊儿童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1人。2025年上半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4.5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7.49万元(不含低保金);发放孤儿助学金3万元。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74人次,共计11.7万元;发放定补救济金1.6万元。
首先,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专业工作人员,利用所属网站、新媒体、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助力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22日组织召开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业务培训会,全区乡(街道)、村(社区)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50余人参加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
其次,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上半年,我区开展未成年人公益活动、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慰问、防溺水巡查等60余次,服务未成年人1000余人次。2025年2月8日,在象山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把爱带回家 同心护成长”2025年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4月11日,携手桂林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共象山街道党工委、英国广西联谊总会、五美社区、桂林市象山区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开展温暖同行关爱流动、留守儿童公益慈善活动,为困境儿童捐赠了一批爱心物资。6月1日,组织辖区20余名儿童前往桂林军博园和桂林旅游学院开展六一“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主题慈善活动。
五、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
1、婚姻登记规范化,便民服务制度化。象山区婚姻登记处设在桂林市象山区民翠竹路2号蔚思大厦3楼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档案,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并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整理移交。2025年1月--6月,办理结婚登记294对,申请离婚登记259对,已办理离婚登记186对。补领结婚登记43对,补领离婚证15件。2023年5月实施“跨省通办”,2025年5月实施“全国通办”共办理26对。完成1968年以来历史婚姻登记档案扫描电子化89009份。
同时,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流程,推行婚姻登记预约制,群众通过电话、互联网预约,做好工作日预约人员分批次、分时段办理。做好登记前预审,群众通过互联网不到现场即可进行婚姻登记材料预审,缩短现场办理时间。
为响应民政部关于推动婚俗改革的号召,贯彻落实关于婚姻登记服务创新发展的政策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分管副区长谢艳的亲自领导下积极推进婚姻登记处进驻景区工作进程。经过前期与市民政局、设计公司商讨会议达成的共识,景区婚姻登记场所设计方案将于6月底前完成。
2、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常态化工作。民政局结合全区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夏季送清凉”“严冬送温暖”关爱救助行动,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返乡等工作,大力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民政局积极参与到滨江路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从4月28日开始,安排作人员和志愿者全天(上午8点30分,下午2点30时至晚上)在象山公园周边和中山路巡逻,发现乞讨人员及时展开救助和劝导。5月25日下午5时,工作人员巡逻到文昌桥头时,发现一青年男子利用儿童在桥面上开直播进行乞讨,在询问男子遇到什么困难、告知救助事项,男子明确表明不需要民政救助后,工作人员及时将现场情况上报滨江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时来到现场进行处理,有力维护了景区周边的文明形象。上半年,民政局先后出动人员590余人次,对全区主要旅游景点、城市街区路段、桥洞、市场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停留的场所,进行常态化巡逻,发现救助对象及时进行救助,并对以谋利为目的的职业乞讨者进行劝导。
4月27日接12345转来的群众反映:在二塘乡万福路玉龙山临近山顶崖洞有一名流浪人员长期停留,既有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情况。
我局迅速派出人员前往现场查看,虽然群众所述地点不属象山区域(属临桂区),但还是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不畏山梁陡峭艰险和荒芜,攀登1个多小时,数次与反映问题群众联系,确定目标位置,在到达所述现场后,又仔细对搭有的帐篷、简易床铺、被褥、炊具等进行拍照取证。并经过反复寻找,最终在山下发现群众描述到该男子。经过问询和核对,确认该男子是去年12月12345政务中心工单号XT1202412240049对象——平乐县二塘镇乐塘村,现年63岁的老人张凌基。此事去年我局就进行了办理,通过二塘乡民政办调查了解其身份信息和家庭情况,并向平乐县民政局通报了老人的困难情况,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做好救助工作。区乡民政工作人员再次向老人宣传了国家救助政策,了解老人申请特困救助进展情况。老人也向工作人员表明,己知悉国家政策,并已向民政部门提交了救助申请,只是还没有领到救助金。在现场,工作人员再次动员张凌基老人及时回乡,讲明在山上生活环境恶劣,极易发生人身危险,且产生的垃圾容易引发山火等安全隐患,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在工作人员的劝导下,老人也表示将立即回乡。工作人员自发给了老人70元现金,方便老人乘车回乡。后续,我局还会与平乐县民政局协调沟通,保障老人基本生活的合法权益。
3、残疾人补助发放管理社会化。进一步简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程序和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全区在享特困户人数175人,共发放城乡居民特困保障金102.11万元,基本生活费:1010元/人/月;照料护理费:半自理600元/人/月,全护理1200元/人/月。
全区在享困补1015人、重补1673人;困补标准80元/人/月,重补标准80元/人/月。全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07.82万元,其中,发放困难残疾补贴40.904万元,0.5113万人(次),发放重度残疾人补贴66.912万元,0.8364万人(次)。
4、殡葬管理有效化。上半年,开展了清明文明扫墓宣传引导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倡导市民文明扫墓。坚决贯彻上级纪检部门指示,开展对殡葬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5、慈善事业迈出步伐。上半年区民政局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为会长的象山区慈善协会,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管理制度。目前,正在招募热心慈善的社会人士加入会员。构建了区、乡(街道)、村(社区)慈善发展体系,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六、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党员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民政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局党支部支委会、支部大会、主题党日等机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将每周一定为行政例会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民政工作事项和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教育广大民政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成效体现在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上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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