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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区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着力点,以稳固粮食产能、加快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不断推进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2025年一季度我区农业增加值增长4.0%,力争上半年增长4.5%。现将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保障粮食丰产丰收。根据上级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印发了《中共象山区委员会办公室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及时将上级下达我区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粮食生产任务、撂荒地治理等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粮食生产任务。在辖区内,通过扩大早稻面积大力恢复双季稻生产,加大撂荒耕地整治力度等措施,努力扩大粮食生产面积,稳定粮食总产量。2025年上半年预计我区蔬菜总产量可达12300吨,同比增长4.97%。
(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助推畜牧业恢复性增长。我区畜牧业主要包含肉猪、肉牛、山羊和家禽养殖,通过开展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行动,抓住销售时节,做好“美冠”“康荣”“恒生”等养殖场服务工作,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困难,推动生猪养殖场集中释放产能。一季度统计部门核定我区畜牧业分别完成生猪出栏5001头,肉牛出栏282头,羊出栏213只,家禽出栏121400羽,水产品产量完成313吨。二季度生猪出栏预计6400头,肉牛出栏预计350头,山羊出栏预计330只,家禽出栏预计13500羽。2025年上半年畜牧业出栏生猪预计总共可达11400头,肉牛出栏预计可达630头,山羊出栏预计可达540头,家禽出栏预计达256400羽。
(三)抓好“三长责任制”,织牢生态保护网
一是建立三级“河湖长”制度体系。结合我区领导分工调整情况,对我区区级河(湖)长进行调整,明确我区总河湖长2人,乡(街道)总河湖长8人;区河湖长6人,乡(街道)河湖长10人,村(社区)河湖长27人。各级河长认真履职,严格落实河长巡河检查制度。聘请保洁公司,组织保洁队伍清理打捞南湾河、西干渠杂物垃圾,改善南湾河及西干渠水环境。
二是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抓实“田长制”。全面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加大对各类耕地“非粮化”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持续开展耕地撂荒治理,摸清耕地撂荒底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对连片集中撂荒地整治并督促农户自行复耕复种。
三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实现“林长治”。结合我区实际,修改完善《象山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森林防灭火及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的各项工作,辖区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加强林地管理,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强化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采伐源头监管,杜绝超限额采伐和滥砍滥伐现象。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大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野生植物原生地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交易野生动植物行为。常态化开展林草湿资源巡查,按时保质完成林草湿普查工作,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管护。持续开展普法宣传,避免因不知法、不懂法而产生的破坏、占用林草湿的违法行为,从严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力争在2025年不发生违法行为。
(四)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我区充分利用中央、自治区的耕地地力补贴、水稻生产补贴等惠农利民政策,采取“三下乡”活动、政府网站公告、入户宣传、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农民朋友充分了解种粮利好政策。区本级积极筹措专项资金用于农户种粮补贴,通过提高亩均补贴标准,调动广大群众的种粮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撂荒问题。根据上级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拟定了我区稻谷生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待上级资金下达后组织辖区水稻种植户申报。
(五)强化村集体“三资”监管,杜绝群众身边“微腐败”。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修改并完善了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多次联合象山区纪委、财政局、审计局等成员单位对乡办及村集体经济联合社进行指导、培训、检查,建立了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制度,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主导农产品不强。我区农业属于城郊农业,以传统种植业为主,其中又以蔬菜种植为主,多地种植区受地形地势影响,易受水灾,导致蔬菜产量不高,基本上是自给自足。
二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由于我区未纳入农业税费改革示范区,无法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导致水利基础设施常年失修,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田灌溉渠道已无法满足农田灌溉用水,造成农户种植积极性不高。
三是养殖业规模受限。因万福路以北属禁养区,禁养政策限制畜牧业发展,未来养殖业规模只会越来越小。根据《桂林市中心城区养殖污染整治方案》我区万福路以北全部区域、漓江支干流周边500米范围内、人口聚集区周边500米范围内、主要公路周边200米范围内全部被划定为禁养区,禁止新建、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存栏生猪50头以上、牛20头以上、羊100只以上、家禽200羽以上),我区已无土地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影响生猪养殖持续发展。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做好粮食生产服务。发动各村党员干部对水利设施进行疏通修缮,清理沟渠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积极协调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资金对西干渠二塘乡段进行疏淤,提高防洪灌溉能力,保障我区农业用水。我们通过种植大户建立的微信群、各村家族微信群及时下发天气预报及病虫害防治技术服务措施。
二是持续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决策部署,锚定目标任务,全力打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攻坚战。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引导群众认清破坏耕地的危害性,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从根源上铲除破坏耕地形成的土壤,发挥震慑作用。严格落实田长制各项工作,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对造成耕地环境破坏、影响农作物生长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责令其恢复原种植环境。
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以更实际的手段降低我区畜牧业养殖主体的风险,提振养殖企业(户)积极性,有力保证我区畜牧业总体规模稳中有升。组织开展畜牧业相关技术知识培训,增强养殖户对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及科学养殖知识的了解,逐渐推动我区畜牧业向更专业的方向发展。
五是重点做好土地撂荒整治、土地流转、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特色蔬菜产业发展等工作,通过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指导宣传,提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种植、养殖水平,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推动特色产业串珠成线、集群成链,让更多的农民能够分享特色产业发展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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