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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宗委的具体指导下,区民宗局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宗教事务管理办法》,持续维护辖区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区民宗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更加突出。
(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效显著。1月22日,2024年度全区民宗委主任会议在南宁举行,我局在会上作典型发言。3月27日上午,2025 年象山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暨 “潮涌三月三 石榴籽儿心连心” 庆祝活动在桂林市民主小学盛大启幕。以此为契机,辖区各单位、社区、村纷纷围绕 “三月三” 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民族特色的节庆活动,掀起了群众性文体活动的热潮。持续深入辖区各单位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荐桂林市翠竹小学、桂林市象山区象山街道办事处及桂林市崇善清真寺等3个单位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并指导桂林市崇善清真寺顺利完成了自治区核验组的核验工作。
(二)全国模范示范引领,掀起调研学习热潮。1月4日,青海省民宗委副主任罗成东一行36人来象山区崇善清真寺参观交流;3月13日下午,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桂兰调研组一行到象山区甑皮岩遗址博物馆以及天目地学博物空间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情况以及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情况专题调研;3月28日上午,珠海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郭才武带领调研组,到我区象山公园调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4月23日,广西日报社内参袁琳主任一行到象山区迎宾西社区、五美社区、崇善小学、崇善清真寺以及热合曼美食城,调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4月24日,龙胜各族自治县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王永飞一行21人到象山区调研学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做法。调研组通过翻阅台账、走访崇善清真寺、五美社区、象山景区等示范单位,详细了解了象山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情况。
(三)按章办事,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我区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相关文件要求,市民宗委拟将自治区下达的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00万元用于我区二塘乡项目建设,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共完成16个项目信息入库(包括项目管理费)申报及11个计划实施项目(包括项目管理费)申报工作,并根据要求推进。目前,16个项目信息入库工作已完成,11个计划实施项目已经陆续开工建设。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辖区和谐稳定。1月9日,区民宗局组织召开宗教教职人员年度述职会议。会议提出了宗教教职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完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等要求;3月30日是传统节日开斋节,当天,崇善清真寺举行了“2025年麦子钱发放启动仪式”,向象山辖区内50名各族困难同胞发放善款。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黄照军来到崇善清真寺看望慰问群众,并送去慰问金2000元。4月30日,为维护象山区旅游市场正常秩序,规范宗教活动行为,区民宗局到象山景区开展“五一”节前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检查,经过走访排查,暂未发现私设宗教聚会点、私设宗教造像、利用宗教活动敛财以及非法传教等违法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们将严格对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指导辖区内的单位、社区、学校等积极申报,争取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加强对已创建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示范单位发挥好引领作用。总结示范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积极参与桂林市“一江百屯示范带”建设。
(二)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城区建设。持续加强与辖区各单位的沟通与协作,鼓励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具有特色的铸牢工作品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铸牢工作在基层全面开展。
(三)加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监管力度。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要求,全力推进2025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严格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各项事务的日常监管。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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