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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象山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主动担当,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治区工作稳步推进
(一)依法治区全面深化。2025年是《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象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象山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其责任分工方案各项任务的收官之年,“三方案”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开展的指导性文件,区司法局作为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的承办机构,正扎实推动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已完成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任务,乡(街道)、区机关等部门的4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现场或书面述法,述法率达到100%;完成政府组成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公开工作。
(二)政府法律服务保障有力。2025年,依法对提交区政府审查的文件、合同、协议,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治审查意见35件,开展合法性审查11项。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0件,代理政府出庭应诉4件(次)。组织完成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确认审核、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的挂牌、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等工作,办理行政执法证18人次。
二、基层基础工作稳步加强
(一)矫正帮教有序推进。以“管得住、矫得好”为目标,创新闭环式“精准矫正”模式,守住监管安全底线。2025年以来,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9人,解矫31人,目前在矫对象123人,未发生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2025年以来,新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5人,5年内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662人,均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台账。
(二)公共法律服务扎实开展。按照《法律援助法》应援尽援的要求,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17人次,其中龙光御学府37名业主诉桂林市龙光铂骏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纠纷案已进入诉讼程序;安排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心值班,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162人次;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组织作用,通过日常排查和重要节点、重点内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47次,未发生民转刑案件。扎实开展“八五”普法,举办“法治三月三·民法典在你身边”主题宣传活动2场次,采取“法律七进”模式在社区(村)、学校等场所开展法律宣讲9场次。
三、队伍建设工作稳步提升
(一)认真落实局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长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召开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1次,专题组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学习会议2次,召开“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分析研判会议1次,没有发生违反“三个规定”影响案件公正的现象。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开展党员小组学习活动6次,参加党支部党课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各2次。党小组扎实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开展专题2次、实践活动1次。
(二)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象山区司法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有部署、有人抓。象山区司法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传达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象山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象山区司法行政系统没有发生任何违纪、违法现象。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扎实开展依法治区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从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及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严格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严格按照象山区法治建设“三方案”及其责任分工的要求,高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迎接上级的考核验收。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决策公开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四是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1+N”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法治问题,深入园区、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解读、法律咨询等服务。
(二)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夯实社区矫正监管基础,规范矫正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红线和底线,该项工作能否正常有序运行决定着全局工作的安全稳定。我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切实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加强矫正对象服务管理,确保矫正对象不发生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同时,按照《自治区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重新犯罪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桂政法〔2025〕3号)的要求,做实、做细、做稳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帮教到位、重新犯罪率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实现。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矛盾风险源头预防。切实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和乡(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构筑起严密的“第一防线”,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中事不出乡(街道),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不发生民转刑案件,不发生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而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积极指导湘商商会、永州商会等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开展商会成员矛盾纠纷的分类化解。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调解组织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和依法执行。三是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理流程,提升工作质效。根据我区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逐年递增(2023年39件、2024年64件、2025年预计超70件)的实际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积极采用“一站受理、全程快办、多元化解”的工作模式,高效运用全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实现“网上复议”和“全流程监管”,对事实清楚、争议小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30日内快速办结;复杂案件引入“专家会诊”机制,通过法律顾问、行业专家参与论证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共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机制,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一审被诉率、一审败诉率及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等指标得分高于桂林市平均水平。目前,区政府有5起案件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起案件在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需要积极做好应诉工作。
(三)做实普法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一是以“八五”普法考核验收为契机,切实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八五”普法考核验收预计6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扎实开展好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教育团队的作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持续发挥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律明白人志愿普法宣传团队作用,坚持每周五开展送法进村(社区)活动。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主题宣传活动,促进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等落实见效。推动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丰富法治宣传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效果。二是按照《法律援助法》的要求,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贯彻应援尽援的原则,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积极引导辖区律师事务所与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协作机制,引导律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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