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方悦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象山区长虹中路实行“限载限高限速”交通管理的建议》,由我单位主办,市公安局会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长虹中路的基本情况
经现场走访,现状长虹路东起机场部队北门,西至5718工厂大门,长约5.2公里(象山段约4.1公里,其中长虹西路0.9公里,长虹中路1.5公里,长虹东路1.3公里,长虹东二路界头段0.4公里),宽9米,为军用拖机道,道路权属为5718工厂,该道路无市政雨污管网设施且暂未移交市政主管部门。在万福东路修建期间,东西向的车辆均借道走长虹路通行,来往通行的车辆较多,且超载现象严重,导致此路段路面破损坑洼,给附近居民出行造成极大不便。
二、已开展的工作
近年来,我区对破损路段已多次进行过修复。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借此彻底解决长虹中路道路破损问题。一方面将长虹中路纳入我区背街小巷三年提升项目,现已完成了设计、财政预算评审,总造价约1200万,并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另一方面将长虹中路纳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经与市海绵办沟通协调,长虹中路已纳入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已完成设计及预算。
由于背街小巷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改造内容存在重叠,为避免重复建设,我区计划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为主。根据市《研究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纪要》(市政办阅〔2023〕2号)文件会议纪要精神:除已开工、已招标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外,视项目实际情况,其他统一变更或增加市城乡建设集团为项目业主。2023年5月9日我区已将长虹路路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移交桂林城乡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根据项目的审批进度,预计7—9月开工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积极与桂林城乡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好对接,推进长虹中路段海绵城市项目尽快开工。此外,针对方悦仁代表提出的限高限重的建议,因道路权属仍属于5718工厂,我区将加强与市公安局对接,在权属不变的情况下优化交通标志标线,通行车辆限制等秩序管理工作。。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签发:梁红
联系人:冯密波 联系电话:0773-3840626
(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代表所在县(市、区)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6日印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