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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民函〔2024〕10号  关于对象山区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28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4-05-07 14:5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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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川、莫秀娟、唐艺玮、万霞、周丽华代表:

您们提出的为了更好的保障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晋级待遇,体现公平公正,建议《象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充分遵照《桂林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保持一致,将从次年进入社区工作的月份起晋升1级岗位等级更改为:从次年1月起晋升1级岗位等级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象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前向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三个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后行文下发。

我局对市局文件如果工作年限每满3年,且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从次年1月起晋升1级岗位等级这一规定有不同看法,假如社区专职工作者甲201912月进入社区工作,他如果工作满3年(到202212月)、且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按照桂林市文件的规定,他从20231月起就可以晋升1级岗位等级了;社区专职工作者乙20192月进入社区工作,工作满3年(到20222月)、且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按照桂林市文件的规定,他从20231月起就可以晋升1级岗位等级了。甲乙两位同志一对比,乙明显多干了9个月才得以晋级。所以,我们区制定的方案是工作年限每满3年,且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从次年进入社区工作的月份起晋升1级岗位等级。

《象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还在试行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后续会逐一修正。

2024424日召集南门办部分社区书记主任座谈,经探讨,把工作年限每满3年,且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从次年进入社区工作的月份起晋升1级岗位等级。修正为工作年限每满3年,且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从进入社区工作满三年次月起晋升1级岗位等级。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2024429

发:(分管区领导签字)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周婕联系电话:3820573

分送: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20244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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