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人大建议

关于对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届第五次会议第18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5-05-26 10:2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象山街道办事处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象山街道办事处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蔡有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清理宁远河河堤边种菜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一)联合执法与集中清理

20253月,象山区城管局联合虹桥社区、安家洲社区开展专项行动,对宁远河左岸约200平方米违规菜地进行集中铲除,拆除竹竿、棚架等附属设施,并清运垃圾。行动前通过张贴通告、入户宣传等方式,引导居民自行清理,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推进。

(二)工程治理与生态修复

宁远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已于202557日完工,新建堤防、护岸等设施提升了防洪能力。结合工程建设,对清理后的河堤区域播撒草籽、种植灌木,恢复植被覆盖,减少复种可能。同时,在重点地段树立 “禁止种植”警示牌,强化警示作用。

(三)长效管理与公众参与

河长制网格化管理:将宁远河河堤纳入三级网格,明确社区网格员、城管队员分段包干,每周至少开展 2 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

志愿者监督:依托“河长制志愿服务”模式,组织党员志愿者定期开展护河净滩活动,20253月累计清理河堤步道及河面垃圾300余公斤。

公众举报渠道:公布象山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773-3836811)、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及公安 110,鼓励居民监督反馈。                        

象山区象山街道办事处

2025520


联系人:李倩芸联系电话:2860121

分送: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桂林市象山区象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1:

使用说明

1.本答复函采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中信函标准格式(红头)编印,各单位应参照本格式编写答复函。

2.各承办单位必须根据承办结果从A、B、C三种类别中选择其中之一在答复函左上角“办理结果分类”处标明。具体要求是:

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A”;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标“B”;所提问题不属本级职责范围处理、因条件限制及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或因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规定无法解决的标“C”。

3.对代表建议的答复函,应当在分别向每位提出建议的代表寄送的同时,分送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4.对代表建议的答复函,要经各承办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发,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5.对本答复格式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联系,电话:3858094,联系人:李成远。

  

附件2

象山区2023年度“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主题活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建议标题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与代表

的联系沟通方式

走    访

邀请参与调研

见面沟通

电话联系

邀请进行座谈

信 函

其他联系方式

无任何联系沟通

对承办态度评价

认  真

搪塞推诿

敷 衍

对承办结果意见

满    意

不 满 意

基本满意

要求重新答复

办结答复超期

是否推荐为先进承办单位

代表对承办结果及答复不满意的原因:

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填表代表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建议代表填写。请承办单位将此表(可复印)随建议办复函一并送达建议代表。

2.代表建议的法定办结期限为三个月,经交办机关同意后,可再延期三个月办结。

3.此表为评价承办单位承办工作好坏重要依据,请代表务必如实认真填写,在每项的空格内划“√”表达意见,并请在收到答复函后的7日内传真(0773-3858094)或邮寄到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