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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清理宁远河河堤边种菜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一)联合执法与集中清理
2025年3月,象山区城管局联合虹桥社区、安家洲社区开展专项行动,对宁远河左岸约200平方米违规菜地进行集中铲除,拆除竹竿、棚架等附属设施,并清运垃圾。行动前通过张贴通告、入户宣传等方式,引导居民自行清理,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推进。
(二)工程治理与生态修复
宁远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已于2025年5月7日完工,新建堤防、护岸等设施提升了防洪能力。结合工程建设,对清理后的河堤区域播撒草籽、种植灌木,恢复植被覆盖,减少复种可能。同时,在重点地段树立 “禁止种植”警示牌,强化警示作用。
(三)长效管理与公众参与
河长制+网格化管理:将宁远河河堤纳入三级网格,明确社区网格员、城管队员分段包干,每周至少开展 2 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
志愿者监督:依托“河长制+志愿服务”模式,组织党员志愿者定期开展护河净滩活动,2025年3月累计清理河堤步道及河面垃圾300余公斤。
公众举报渠道:公布象山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773-3836811)、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及公安 110,鼓励居民监督反馈。
象山区象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0日
联系人:李倩芸联系电话:2860121
分送: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桂林市象山区象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1:
使用说明
1.本答复函采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中信函标准格式(红头)编印,各单位应参照本格式编写答复函。
2.各承办单位必须根据承办结果从A、B、C三种类别中选择其中之一在答复函左上角“办理结果分类”处标明。具体要求是:
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A”;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标“B”;所提问题不属本级职责范围处理、因条件限制及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或因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规定无法解决的标“C”。
3.对代表建议的答复函,应当在分别向每位提出建议的代表寄送的同时,分送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4.对代表建议的答复函,要经各承办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发,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5.对本答复格式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联系,电话:3858094,联系人:李成远。
附件2
象山区2023年度“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主题活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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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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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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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与代表 的联系沟通方式 |
走 访 |
邀请参与调研 |
见面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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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联系 |
邀请进行座谈 |
信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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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
无任何联系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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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办态度评价 |
认 真 |
搪塞推诿 |
敷 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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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办结果意见 |
满 意 |
不 满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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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要求重新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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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答复超期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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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推荐为先进承办单位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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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对承办结果及答复不满意的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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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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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代表签名 |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建议代表填写。请承办单位将此表(可复印)随建议办复函一并送达建议代表。
2.代表建议的法定办结期限为三个月,经交办机关同意后,可再延期三个月办结。
3.此表为评价承办单位承办工作好坏重要依据,请代表务必如实认真填写,在每项的空格内划“√”表达意见,并请在收到答复函后的7日内传真(0773-3858094)或邮寄到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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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