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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象山区溪园社区电单车充电停放区安全改造的建议”已收悉,收到该提案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溪园社区和有关人员进行研究落实,结合街道职能和履职分工,现答复如下南溪公寓位于象山区崇信路61号,属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现有改造内容包括楼顶防水层铺设、外墙翻新、楼道违建拆除、设施整理、道路拓宽、天然气管道铺设、监控安全系统升级等措施。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引发的火灾隐患是当前各地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单位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规范管理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邀请相关部门、物业公司以及居民代表共同讨论,推动引进第三方充电桩的建设。
争取在符合规划条件、安全、合规的前提下,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优先考虑将电动车专用车棚设置在溪园社区周边,满足居民的安全停放和充电需求。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单位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为“民生实事”项目,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真正成为利民惠民的满意工程。
特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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