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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万福路塘家湾段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给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我局已积极联系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已将万福路塘家湾段设置为共享电单车禁停区域。同时,城管执法人员采取“劝导教育+规范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现场发现的乱停乱放共享电动车,第一时间劝导使用者将车辆停放至规定区域;对无人认领或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车辆,执法人员则进行规范摆放。
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
区分管领导签发:
承办人及电话:吴燕,3821489
抄送: 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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