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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学生及其家庭关爱支持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残疾学生家庭资助体系
象山区教育局严格落实残疾学生资助政策,每学期象山区资助中心为特殊需要学生发放补助共计562.5元,切实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协同残联、社区、街道开展“一对一”帮扶,精准解决家庭困难学生的生活物资需求。
后续,象山区教育局将从教育领域持续发力,探索联合区残联等部门,设立特殊教育学生学习成长专项补贴,对购买教材教具、参加课外教育活动等给予补贴,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二、关于加强残疾学生家庭的心理支持服务
在心理支持服务方面,象山区教育局已开展多项工作:依托象山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组建了由区属各校专(兼)职心理教师和广西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的研究生构成的专业团队,为残疾学生家庭提供心理疏导服务;象山区教育局成立了残疾儿童家长学校,开设“家长心理课堂”,每学期开展1-2次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后续,象山区教育局开展“家校共育”心理健康培训计划,通过线上、线下活动等形式,切实提升家长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
下一步,希望象山区残联、民政局、社区等部门联动,整合各方资源,探索特色康复项目、公益活动等多元化服务模式,满足残疾学生家庭多样化需求。
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
2025年6月25日
承办人及电话: 秦丽菊 0773-2153800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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