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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区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6-10-28 17:4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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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13日在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象山区财政局局长 谢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象山区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收入方面。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2015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预算为104868万元,实际完成105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同比增长8.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24677万元,下降8.3%;上划自治区收入9281万元,下降2.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412万元,增长17.6%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14443万元,比上年增加30691万元,增长36.6%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412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23347万元;(3)债券转贷收入12429万元;(4)上年结余收入3310万元;(5)调入其他资金394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比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报告的执行数增加9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了898万元和调入其他资金增加了58万元所致。

2、支出方面。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109098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692万元,增长2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上解上级支出22977万元(3)债务还本支出8215万元(4)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421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数比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报告的执行数增加43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决算时将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4214万元列入总支出项目,二是债务还本支出增加100万元所致。

3、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4443万元,总支出10909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345万元,其中:专款结余5345万元。

4、“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3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8.7%。其中公务接待费203万元,下降27.2%;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增长33.3%,由于我区出国(境)都是按市级要求安排,2015年比上年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177万元,下降7.8%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全年基金收入总计4703万元,其中:(1)上年结余4422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232万元;(3)市级补助收入49万元。全年基金支出4246万元,其中:(1)当年基金支出301万元;(2)调出资金3945万元(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511日起,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部分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具体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船舶港务费、长江口航道维护收入等11项基金)。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57万元。

政府性基金决算数比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报告的执行数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3万元、市级补助收入增加49万元、调出资金增加58万元所致。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8万元,上年结余126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21万元,年终结余133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336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15年债券转贷收入12429万元(置换债券,主要用于置换2015年到期的政府债务),债务还本支出8215万元(使用置换债券偿还债务支出),年末债务余额为44019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3836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83万元)。

二、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主要特点

2015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都非常严峻,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认真落实财政政策,积极面对各种挑战,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大征收力度,较好地完成了组织财政收入任务。

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2015年组织财政收入增长8.5%,实现了收入的稳步增长。

(二)积极筹措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保重点支出。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各项支出,确保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各项民生支出需要,不断提高政府提供公共保障的水平。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比上年支出下降18.7%

(三)突出抓好各项财政改革工作,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的时间节点公开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的监督。二是继续扩大预算绩效范围,试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追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认真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2015年我区收回了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2376万元和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385万元,两项合计2761万元,当年已安排使用完毕(主要用于教育、社保、行政事业单位调资等重点支出)。四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全面开展了公务卡业务,大力提高公务卡报销占公务支出的比例,减少现金使用量。

三、财政决算中反映出的问题和困难

2015年财政决算数据看,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的重点需要。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受经济环境下行影响,财政收入质量下降,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财政工作面临很多困难。

(一)收入增幅回落,收入质量下降。受宏观经济、税收政策等影响,财政收入增幅较上年回落5.2个百分点,税收收入下降2.4%,且非税收入比重提高,收入质量下降。

(二)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资金调度困难。当前,受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下降,财政收入增收非常困难。与此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增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农业等公共服务领域支出都需要财政增加投入,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四、象山区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在审计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时,提出了财政收支不实等六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经过认真研究,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虚增收入,虚列支出,造成财政收支不实的问题

近年来,市政府下达我区组织财政收入任务都是比较高的增长水平,2013年增长11%2014年增长12.5%,2015年增长8%。由于经济下行等原因,我区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实际组织的财政收入距离任务缺口巨大。2015年末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确保完成收入任务。按市委、市政府讲政治、顾大局的要求,要完成财政收入任务,采取了虚列非税收入的办法。在今后的工作中,只有大力发展经济,才能榨干水分,真实反映预算收支情况。

(二)关于预算执行中科目调整较大,调整的资金没有明确具体用途,扩大了政府预算分配的自由裁量权,预算约束力软化的问题

在编制2016年年初预算时,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系统,提高填报预算的要求,认真筛选预算项目,按要求选择预算科目。同时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在预算执行中,除特殊情况外,尽量避免科目的调剂。

(三)关于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

201412月,部分非税收入缴入专户时间较晚,未能及时上缴国库。2014年末非税收入专户应缴未缴国库的收入已在2015年初已缴入国库。

(四)关于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

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对公用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要求部门填报具体支出项目,按标准填报。

(五)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涉及到的民政局相关专项资金已经在审计期间进行了整改,我局也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六)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的问题

我局对往来款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2015年利用盘活资金等方式消化了964万元往来款,其余往来款项将逐步清理。

2015年,全区各项财政工作完成较好,这是区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各级各部门积极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我区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财政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仍有待提高,预算执行刚性不足,预算绩效管理需进一步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和新《预算法》规定,积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为我区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作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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