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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象山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象山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7年区本级决算已经编制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象山区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收入方面。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7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预算为119356万元,2017年4月桂林烟草公司外迁,桂林市政府重新核定我区收入目标为113457万元,并于2017年12月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2017年组织财政收入1209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6%,比上年增长7.4%,剔除烟草公司因素,同口径增长13.0%。其中:上划中央收入34209万元,增长29.8%;上划自治区收入9912万元,增长8.8%;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808万元,下降0.4%。
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3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703万元。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增加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247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比上年增加11990万元,增长10.6%,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8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2%;(2)上级补助收入30639万元;(3)债券转贷收入11400万元;(4)上年结余收入5826万元;(5)调入其他资金6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比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报告的执行数减少了9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与上级财政部门对账后上级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2、支出方面。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3667万元,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0万元(为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安排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124402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019万元,增长18.8%,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2)债务还本支出1400万元;(3)上解上级支出2398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数比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报告的执行数增加减少了11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时教育支出减少11万元所致。
3、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4741万元,总支出12440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39万元,其中:专款结余339万元。
4、预备费使用情况。我区2017年年初安排预备费900万元,全年共动用900万元,主要用于创文明城、救灾等不可预见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5、全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4.1%。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下降70.0%;因公出国(境)经费16万元,增长33.3%,由于我区出国(境)都是按市级要求安排,2017年比上年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76万元,增长2.7%,增长的原因是2016年实行了公车改革,部分保留车辆封车未使用,运行费较少,而2017年车辆运行费是全年支出,因此略有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购置车辆为象山区卫生院购置救护车1辆,资金为上级下拨资金8万元,本级配套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全年基金收入总计510万元,其中:(1)上年结余392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118万元。全年基金支出251万元,其中:(1)当年基金支出183万元;(2)调出资金6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5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9万元,上年结余148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3万元,年终结余143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439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25716万元,2017年债券转贷收入114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0000万元、置换债券14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还款132万元,经过与上级核对后核销14700万元,确定不置换予以在债务系统核销的存量债务98万元, 2017年末债务余额为20786万元(其中含120万元或有债务)。未超过桂林市核定我区的20800万元的政府债务限额。
二、2017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7年,面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支矛盾日益加剧的形势,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研判经济财政形势,创新发展理念,切实履行财政职能,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各项财政预算任务。
(一)加大收入征管力度,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017年,财税部门加强协作,依法征税,积极探索税收征管和服务方式。一是加强财税合作,开展深入分析。定期召开财税工作会,及时掌握税源动态,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的管理,确保收支两条线。
(二)持续改善民生和社会保障事业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社保政策,着力改善民生。全年民生支出完成75852万元,比上年增长30.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6%。
——大力支持教育义教均衡发展。全年投入教育支出14736万元。确保了学校正常运转的同时,大力支持学校的改扩建项目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的崇善龙光小学,已投入使用。
——逐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安排资金175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安排资金172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安排资金1207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安排资金242万元,确保辖区高龄老人补贴的发放;安排资金146万元,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扶贫。
——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658万元,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安排资金1393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安排资金158万元,用于实施城乡医疗救助。
——贯彻落实农业优惠政策。安排资金248万元,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安排资金62万元,落实农业能繁母猪、生猪保险等惠农补贴。
——加大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投入。安排资金8351万元,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安排资金1638万元,用于城管执法,加强城市管理力度。
(三)加大重点领域支出力度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7年桂林市核定下达我区新增一般债券10000万元,主要用于“三个一批”(一批城中村、一批无物业管理小区、一批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义教均衡发展项目以及迎宾路路网工程项目等。
——致力打造平安象山。安排公安部门巡防员经费300万元,消防部门306万元,共同致力打造平安象山。
(四)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2017年重新建立象山区预决算公开平台,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及时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统一平台上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二是继续加大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及时清理历年结余结转资金。2017年收回存量资金2765万元,当年已安排使用完毕,主要用于教育、农业、城乡社区事务等重点支出。三是不断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2017年,我区完成政府采购项目452项,采购预算金额3197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966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305万元,节约率7.2%。四是加大政府投资评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全区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共审结预、结算项目152个,审减资金859万元,审减率为8%。五是继续推进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7年,组织了第二次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公开拍卖,共拍卖公车25辆,成交率100%。车辆起拍总价34万元,成交总价为 48万元,平均溢价率42.4%。
(五)多措并举,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2017年我区成立了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并且印发了《桂林市象山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国务院、自治区财政厅及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存量债务甄别和清理,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的财政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受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经济指标增速回落;存量财源增长乏力,新增财源尚未形成,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难度非常大;非税收入占比过高,财政收入质量仍有待提高;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异常突出。
三、对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7年,我们认真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决议以及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的要求,坚持依法理财,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支持经济发展;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严格预算约束,提升支出绩效;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同时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16年财政决算、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照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四、象山区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在审计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时,提出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等5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一是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不高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培植财源,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努力实现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我区政府采购主要分为预算内资金采购和指挥部建设项目资金采购。预算内资金部分,在今后编制年初预算时,我们将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年度内按计划执行。指挥部建设项目资金采购由于无法年初编预算,我们将在日常管理上规范。
(二)关于预算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组织财政收入的问题。近年来,由于经济持续下行和“营改增”等税收政策改革,以及我区部分重大税源外迁因素影响,组织财政收入任务日益困难。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大力培植财源,加大征管力度,努力实现收入稳步增长。
二是部分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将收取的非税收入缴入国库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于2017年将已收取的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三)关于预算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备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以后我们将严格预备费的使用范围。
二是预留项目列支的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我们将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精度,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财政支出的真实性。
(四)关于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一是公务用车底数不清问题。区财政已在审计期间重新进行了梳理,摸清了公车底数。
二是违规使用加油卡问题。各相关单位已按要求将违规使用加油卡资金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完成了整改。
三是油卡注销后余额不及时上缴国库问题。相关单位已在审计期间将余额缴入了国库,完成了整改。
(五)关于其他部门预算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
一是专项干部培训经费为编入部门预算问题。2018年此项经费已经编入预算,以后我们将督促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考虑周全,细化预算,提高预算准确率。
二是坐支非税收入的问题。该单位2017年已经将收取的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三是部分部门大额使用现金支出问题。针对此问题,我区继续深化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将原来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由7项增加到17项,减少现金使用量。
四是个别部门超标报销差旅费问题。相关部门在审计期间已退回超标准报销部分,完成了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尽管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面临着很多困难,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