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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9-09-13 17:35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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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8日在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象山区财政局局长 谢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象山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象山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8年区本级决算已经编制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象山区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收入方面。2018年组织财政收入122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长1.4%,剔除烟草公司因素,同口径增长6.8%。其中:税务部门组织税收73589万元,剔除烟草公司因素,同口径增长5.8%;非税收入48982万元,比上年增长8.2%。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34038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7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9%;(2)上级补助收入29134万元;(3)上年结余收入339万元;(4)调入资金2485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比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的执行数增加4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与上级财政部门对账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42万元。

2、支出方面。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133501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814万元,增长8.9%,完成预算的129.2%;(2)上解上级支出23359万元;(3)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2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数比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报告的执行数增加了60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时上解支出增加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58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4038万元,总支出13350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37万元,其中:专款结余537万元。

4、预备费使用情况。我区2018年年初安排预备费900万元,全年共动用900万元,主要用于创文明城、救灾等不可预见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5、全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7.1%。其中公务接待费实际执行数27万元,仅占年初预算276万元的9.8%;因公出国(境)经费15万元,下降6.3%;公务用车运行费49万元,下降35.5%;公务用车购置费26万元(购置车辆为象山区法院购置专用车1辆,资金为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全年基金收入总计629万元,其中:(1)上年结余259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370万元。全年基金支出470万元,其中:(1)当年基金支出412万元;(2)调出资金5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78万元,上年结余143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2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9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696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末债务余额为20666万元,未超过桂林市核定我区的20700万元的政府债务限额。2018年未发行政府债券,当年债券还本还本执行数为0, 债券付息执行数为808万。

(六)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要求我区财政部门成立专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操作细则,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机制,规范监督行为,并实施有效监督,定期举办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会议

我区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作,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所有一级预算部门,2018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金额占项目支出75%,对项目支出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了方向。

二、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8年,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日益加剧的财政收支矛盾,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运行保持总体较平稳的态势。

(一)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减收因素增多等困难,多措并举狠抓收支管理。一是落实责任制,财政、税务部门各负其责,积极研究对策,有效形成合力。二是加强财税合作,深入分析。定期召开财税工作会,及时掌握税源动态,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的管理,确保收支两条线。

(二)支出结构逐步优化

在目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原则,着力改善民生。全年民生支出完成80020万元,比上年增长5.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2%。

——支持教育义教均衡发展。全年投入教育支出17422万元。确保了学校正常运转的同时,大力支持学校的改扩建项目建设。

——逐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安排资金210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安排资金431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安排资金1129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安排资金257万元,确保辖区高龄老人补贴的发放;安排资金288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支出。

——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611万元,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安排资金1697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安排资金174万元,用于实施城乡医疗救助。

——积极落实农业优惠政策。安排资金76万元,落实农业能繁母猪、生猪保险等惠农补贴。

——逐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安排资金5245万元,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安排资金2595万元,用于城管执法,加强城市管理力度。

(三)加大重点领域支出力度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义教均衡发展、社区办公用房提升改造、平山北路、相人山路等路网建设、无物业管理小区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

——积极打造平安象山。安排公安部门巡防员经费328万元,消防部门356万元,共同致力打造平安象山。

(四)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2018年逐步扩大预算公开内容,预算公开内容更加详实。全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7.1%。其中公务接待费实际执行数27万元,仅占年初预算276万元的9.8%;因公出国(境)经费15万元,下降6.3%;公务用车运行费49万元,下降35.5%;公务用车购置费26万元(购置车辆为象山区法院购置专用车1辆,资金为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二是继续加大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及时清理历年结余结转资金。2018年共收回2015-2017年存量资金6112万元,当年已安排使用完毕,主要用于消化历年市财政铁路建设扣款和垃圾处置费扣款等支出。三是加大政府投资评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全区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共审结预、结算项目213个,审减资金2299万元,比上年增长167.6%,审减率为8.8%。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全年政府采购中标总金额11518.98万元,资金节约率15.1%。五是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降低行政成本,2018年按照上级要求实施了事业单位车辆改革。

(五)加强债务管理,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及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强债务管理,认真开展存量债务甄别和清理;同时起草了《象山区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摸清我区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并制定了化解方案,确保政府债务健康、有序发展。

三、对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8年,认真按照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的要求,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项目落地建设进度,努力培植财源,全力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促进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债务监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同时,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财政决算、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并按照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改进措施。。

四、象山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在审计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时,提出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等5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一是预算不完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我区在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报告中,向人大报告了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以后的预算编制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四本预算的要求完善预算编制,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附表补充更加完善。

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我区政府采购主要分为预算内资金采购和指挥部建设项目资金采购。预算内资金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均细化到采购品目、数量和单价,并且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指挥部建设项目资金采购由于无法年初编预算,在日常管理上,凡是符合政府采购的,均要求政府采购。

(二)关于预算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经济持续下行和“营改增”等税收政策改革,以及我区部分重大税源外迁因素影响,组织财政收入任务日益困难。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大力培植财源,加大征管力度,努力实现收入稳步增长。

(三)关于预算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关于预留项目列支的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我们将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精度,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财政支出的真实性。

二是“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我局转发了桂林市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实施方案文件,对各预(决)算单位在支出科目方面尤其是“三公”经费科目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确保实现“三公”经费的零增长。

三是未按预算科目支出。2018年我局转发了桂林市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实施方案文件,从预算编制环节、预算执行环节、决算编制环节对各预(决)算单位在支出科目使用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下一步我局也将加大对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评审问题

经过核实,该项目评审公司预算员在审核报告文本时,复核不严谨,造成报告附件所列计量单位标注错误,但未对工程价款造成影响。我局已对相关评审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加强报告质量管理,避免避免类似疏漏再次发生。在今后的项目评审过程中,我局会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提高机构审计质量。

(五)关于其他部门预算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经核实,执行率低于60%的单位主要由于单位的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慢引起的,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单位的支出进度的督促,加快单位的支出进度。

二是未及时收取非税收入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区环卫站已于2017年12月制定了收费方案,确定了专项负责收费的公司,目前收费任务基本完成。

三是应缴未缴国有资产使用费。针对此问题,区教育局积极与协议单位联系及催缴,该单位已分别于2018年12月及2019年3月缴纳了租金。

四是往来账长期挂账问题。报告所提及的国投公司和象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已对往来账进行了细致地梳理,核对清楚的账目已经处置完毕。

五是超预算使用财政资金问题。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了认真核对,存在未准确使用科目的情况和未及时申请财政拨款造成占用资金的情况,下一步将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避免出现此类情况。

六是城投公司设置多个账户,不方便会计核算问题。经过城投公司核实,该公司目前共有12个账户,其中6个账户是依据贷款银行相关规定设立的,主要用于贷款资金的使用和支付利息等。其余6个账户分别按项目设立,方便各项目核算。对于以上账户核算项目建设完毕后,如没有后续资金再进入核算的,该公司将进行销户处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尽管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面临着很多困难,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