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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1月12日在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象山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象山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象山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20年区本级决算已经编制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会议报告象山区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收入方面。2020年组织财政收入530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2%,同口径相比下降24.2%。其中: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49156万元,比上年下降25.8%;财政部门组织非税收入3904万元,同口径相比增长5.7%。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43819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21万元,完成预算的110.4%;(2)上级补助收入86510万元;(3)债券转贷收入2700万元;(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169万元;(5)上年结余收入4319万元。
2、支出方面。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119910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8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38%;(2)债务还本支出2700万元;(3)上解上级支出22983万元;(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6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3819万元,总支出11991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909万元,结转到2021年使用。
4、预备费使用情况。我区2020年年初安排预备费1200万元,全年共动用62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设备采购和突发事件处理等不可预见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5、全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7%。其中公务接待费实际执行数15万元,仅占年初预算的10.7%;因公出国(境)经费2万元,下降77.8%;公务用车运行费42万元,仅占年初预算的33.3%;公务用车购置费11万元(购置车辆为检察院执法执勤车1 辆,资金为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7693万元,其中:(1)基金预算收入122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11117万元;(3)上年结余收入454万元;(3)债务转贷收入6000万元。全年基金总支出17100万元,其中:(1)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49万元;(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6万元;(3)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000万元;(4)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09万元;(5)债务付息和发行费用支出122万元;(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414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9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599万元,基金支出24148万元,当年结余545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02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8万元,支出666万元,当年结余47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461万元,支出23482万元,当年结余497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386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末债务余额为26745万元,未超过桂林市核定我区的26800万元的政府债务限额。
二、2020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强化征管,全力组织财政收入
面对疫情防控和各种不利因素叠加的新形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严格履行财政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监控分析,堵漏增收,确保应收尽收。2020年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15.5%,组织收入质量大幅提高。同时,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922万元用于企业复工复产、创业贷款贴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企业租金补助等方面,切实帮助企业缓解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
(二)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努力打赢新冠疫情防控战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增强了全区财政保障水平。全年共获得上级补助收入9.76亿元,同比增加5.47亿元,其中获得直达资金2.47亿元。我区直达资金中包括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56亿元,主要用于与防疫抗疫相关支出、保民生支出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支出等,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补齐短板保民生,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
坚持以“三保”为基本,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方面落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另一方面,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有保有压集中财力加大对疫情防控及“六稳”“六保”等相关重点领域的支出保障。全年民生支出投入72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8%。
——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全年投入教育支出21762万元,努力保障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安排资金222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安排资金693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安排资金1580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安排资金333万元,确保辖区高龄老人补贴的发放;安排资金327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支出;安排资金2379万元,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安排资金12424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788万元,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安排资金3334万元,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安排资金252万元,用于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安排资金289万元,用于卫生健康局奖励扶助;安排资金2059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落实农业优惠政策方面,安排资金1206万元支持全区农业发展;安排资金122万元,落实农业各项惠农补贴。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面,安排资金2055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建设;安排资金6937万元,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安排资金2503万元,用于城管执法,加强城市管理力度。
(四)规范管理提高效能,财政理财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公开程序,统一公开形式,公开内容更加详实。二是全面实施国库支付系统电子化改革。根据上级部署及要求,在象山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桂林中心支行以及项目相关公司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8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铺开电子化改革,所有国库资金的支付均通过新系统进行无纸化操作,报账人员无需再跑银行。目前新系统运行稳定,优化了财政办事流程,提高了报账效率。三是加强政府投资评审力度。2020年,全区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共审结预、结算项目132个,审减资金1462万元,审减率为7.1%。四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监管采购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我区于6月10日正式上线“政采云”平台,实现了政府采购无纸化流程办理。全年政府采购中标总金额11534万元,资金节约率6.4%。
(五)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主动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扎实打好防范化解政府重大风险攻坚战,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对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20年,认真按照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的要求,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和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的挑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六保、六稳”为重点,狠抓收支、保障、监管和改革工作,全力支持复工复产,有效发挥财政职能,努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同时,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19年财政决算、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调整预算报告,并按照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改进措施。
四、象山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在审计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时,提出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等6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较低,非税收入占比较大。
2019年,我区既面临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全面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等共性减收因素,又面临项目开工不足、企业大量外迁等个性减收因素,收入质量受到了一定影响。在2020年预算执行工作中,积极落实财税政策,加强财源建设,稳定存量税源,引进增量税源,加大征管力度,收入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预算执行率较低
2019年,面对严峻的收支形势,我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取得了积极效果,保障了我区经济社会基本平稳运行。在以后预算执行中,区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精准执行年初预算和财政制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国库集中支付方面
1、未按规定方式结算公务接待费
已对全体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各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规定,加大审核力度,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方式结算公务接待费。
2、未按规定科目核算“三公”经费
在以后工作中加强对各单位报账员培训,要求各单位会计主动承担起对报账员业务进行指导,务必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3、象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议费支出不规范
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会计业务培训,严格履行报账程序。
(三)财政专户使用管理方面
财政专户往来账金额大,且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区财政局已经组织会计人员对往来挂账逐笔核实,厘清账务关系,加强专户往来核算,对工程款项及时清算,如实反映往来款项。
(四)象山区落实2019年为民办实事方面
1、年初未安排预算,导致路灯安装项目无法落实到位
今后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等民生资金要细化项目,纳入年度预算编制。
2、生态惠民工程,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拨付不及时
今后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3、专项资金长期沉淀未使用
该专项资金已经拨付,今后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五)其他民生资金方面
1、象山区城乡居民养老基金委托上级投资的情况
该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投资收益自治区还未曾下拨,待自治区下拨后计入投资收益。
2、二塘乡2019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不及时
今后加强对民生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拨付资金。
3、二塘乡年初核定耕地面积不准确,导致耕地地力专项资金沉淀
今后将严格要求村干部增强责任心,认真核实,确保统计数据准确。
(六)政府投资审计方面
1、中介评审公司重复计算工程量和中介评审公司审核数据不准确两个方面问题
区财政局已经要求瑞真公司明确相关责任人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严格履行三级复核制,对在审项目加强管理和监督,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加强对入围公司进行督导考核力度举一反三避免类似情况在其它中介公司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然面临着很多困难,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诚恳虚心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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