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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作象山区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请审查。
一、2021年全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打造世界旅游城市为统揽,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打造一江三路、建设美丽象山”为目标,主动作为、担当实干,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奋力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5.7%,增幅全市排名第一位。
二、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收入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8%,增长35.7%,其中:税收收入218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3.1%,增长2.9%;非税收入122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5%。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上级补助收入5363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909万元。
2、支出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4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1%,下降2.6%;其中:教育支出181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5%,同口径增长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1.6%;卫生健康支出6988元,完成调整预算102.3%;城乡社区支出101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9.7%;农林水支出1450元,完成调整预算110.4%;住房保障支出87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87.12%。
(2)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上解上级支出1786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6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4990万元,总支出10958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401万元,结转到2022年使用。
4、预备费使用情况
我区年初安排预备费1000万元,全年共动用100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抚恤金及惠企政策等不可预见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5、“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全区“三公”经费支出98万元,比上年增加28万元,主要是检察院、法院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其中:公务接待费实际执行数15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7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6万元,同比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了检察院执法执勤车1辆和法院执法执勤车2辆。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468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2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93万元。
全年基金总支出800万元,其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73万元;旅游发展基金支出2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44万元;债务付息和发行费用支出22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6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205万元,基金支出8481万元,当年结余27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74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29万元,支出710万元,当年结余71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3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76万元,支出7770万元,当年结余20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392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末债务余额为267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0745万元,专项债务6000万元。未超过桂林市核定我区的26800万元的政府债务限额。
未来五年债务到期情况:2022年到期本金7668万元,2023年无到期本金,2024年到期本金5532万元,2025年到期本金3766 万元,2026年无到期本金,2027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9779万元。
三、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成效
(一)着力提质增效,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安排资金409万元,保障区、乡、村三级换届圆满完成。二是安排资金12500万元支持产业振兴。其中:安排支持工业振兴实施资金389万元;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加快项目储备及推进;安排土地收储资金9193万元,为产业发展提前谋划要素配置;安排“桂惠贷”贴息资金1790万元,进一步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申报各级政策奖励资金637万元,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安排高新技术开发区象山园发展资金291万元,集中优势力量发展园区经济。三是安排资金5000万元用于完善辖区文化和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持续增加旅游有效供给,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四是安排资金5715万元,致力于城市更新,城区品质进一步提升,创新国有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新模式,顺利完成枫丹丽苑的法拍工作,解决了烂尾13年的局面,成为全市成功处置烂尾楼的范例。
(二)着力突出重点,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全年民生支出66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8%。主要包括:一是安排教育支出18148万元,剔除上年支出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3.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20.3%,有力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水平。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83万元,全力兜牢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退役军人优抚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支出。三是卫生健康支出6988万元。满足辖区公共卫生服务需要,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以及全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人群接种,不断巩固疫情防控良好态势。四是城乡社区支出10113万元,强化城市管理,持续巩固创城常态化成果。五是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254万元,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三)着力改革引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能力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认真研究上级政策投向,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策划包装62个项目,其中8个项目获批上级资金1.21亿元。二是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持续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全年一般性支出压减率为10%。三是做大做强区属国有企业,对接桂林银行、漓江农合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3.2亿元,有力保障龙船坪特色街区、乡村风貌提升改造、枫丹丽苑等项目资金需求。四是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体系。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加强预算评审,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五是扩展财政投资评审强度和广度,重点对重大项目、重大产业资金的评审和跟踪问效,严控项目随意变更、增加投资。全年审结预、结算项目134个,审减资金2977万元,审减率为8.4%,审减的资金全部投入用于民生领域。
四、对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按照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决议决定,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强化预算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同时,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年财政决算、2021年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并按照审议意见认真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征管合力。继续加强与税务等执收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强对财政收入形势研判,确保收入平稳有序。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3.8%,增长35.7%,增幅全市排名第一位。二是继续深挖非税收入潜力。通过加大资产资源处置力度,盘活存量优势资产资源,增加收入来源。
(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守债务风险底线
加强债务管理工作领导,抓好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压减的预算支出优先用于“三保”支出、重点支出和债务利息支出,国库优先调度资金按时偿还债务利息,2021年,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2021万元,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
(三)坚持底线思维,兜牢“三保”底线
“三保”仍然是财政运行面临的主要困难。一直以来,象山区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各部门群策群力,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克服政策性减收、增支等诸多困难,突出抓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特别是2020年以来,本级财力锐减,根本无法保障“保工资”,“三保”风险陡增。2021年风险并未有效降低,继续被自治区列为“三保”高风险地区,当年“保工资”能顺利保障,是自治区财政厅对我区实行工资专项调度的结果。
五、象山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关问题审计建议执行情况
区审计委员会在审计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时,提出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等6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依法改进和加强预算以及财务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二是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查出问题的产生的根源,堵塞漏洞,通过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有效防范同类问题再度发生。
2021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新形势下财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难。受持续减税降费叠加疫情影响,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税收增长基础不牢,县域经济增长乏力;基层“三保”压力和偿债压力很大;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等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严格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为助力象山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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