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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象山区决算的报告

2024-10-08 17:0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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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4日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象山区财政局局长肖清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作2023年象山区决算情况报告,请予审查。

一、2023年决算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融入和服务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经济回升向好,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区财政部门立足财政职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在多重困难挑战中实现了财政安全平稳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04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172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703万元,结转到2024年使用。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0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342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1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16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5%,剔除不可比因素,增长5.6%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1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8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595万元、调出资金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3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1%,同比下降15.5%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执行情况。我区年初安排预备费753万元,全年共动用0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全区“三公”经费支出3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实际执行数6万元,减少4万元,下降40%;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减少21万元,下降38.9%;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36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658万元,其中:基金收入2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7万元、转贷收入10401万元。基金支出2679万元,年终结余8979万元。

1.上级补助收入486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486万元。

2.基金支出2679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3万元,其他支出113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8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931万元,基金支出9193万元,当年结余-262万元,上年结余1041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15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28万元,支出989万元,当年结余113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6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803万元,支出8204万元,当年结余-140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542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3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413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493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6401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3年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4097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457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6401万元。

3.政府债券发行及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我区获得一般债券2106万元,其中:城市背街小巷改造122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977万元,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7万元。

2023年我区获得专项债券10401万元,其中:桂林国家高新区(象山园)新材料产业园二塘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3600万元;第四批次专项债6801万元。

4.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支付债券利息108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806万元、专项债券利息280万元。利息均按时支付,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当年没有债务到期还本。

5.未来五年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2024年到期本金5532万元,2025年到期本金3766万元,2026年到期本金0 万元,2027年到期本金2700万元,2028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28978万元。

二、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自治区、桂林市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人大各项预算决议、审议意见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奋力做好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在迎难而上中实现了财政安全平稳运行,推动象山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大力开源节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财税政策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有落实。2023 年,把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作为积极的财政政策重要价值取向,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增信心、添动力,助力经济回稳向好。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2.4亿元。投放“桂惠贷”1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750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近2000万元。二是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资有突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形成合力,全年争取各类上级资金5.4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1亿元,政府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1.3亿元,有效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三是精打细算压减一般性支出有作为。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改进管理方式,将“过紧日子”思想贯穿财政支出管理全过程,切实做到勤俭节约操办一切事业。建立预算执行动态跟踪监测制度,按月统计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做到有保有压,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2055万元,压减资金全部用于兜牢“三保”和改善民生。

(二)坚持人民至上,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财力支持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超八成以上。

大力实施就业惠民工程。筹措就业补助资金582万元,以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提高就业能力。2023年,全区新增城镇就业2965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753人,完成职业培训1066人次,劳动力转移就业247人。

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全年教育投入18438万元,其中:筹措资金14468万元,保障教师工资福利;筹措资金1525万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惠及全区2.7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筹措资金1214万元,落实生均拨款保障政策,提高办学质量;筹措资金273万元,支持义务教育、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筹措资金38万元,落实国家、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认真落实抚恤、退役安置和社会福利等各项政策,全年社会保障投入14063万元,其中: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19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0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支出4988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125万元,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210万元。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年卫生健康支出6201万元。其中:筹措资金346万元,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筑牢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基础;筹措资金1164万元,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等;筹措资金1666万元,用于计生奖扶支出。抓好人口监测、妇幼服务、托育服务、老龄健康、计生奖扶等各项基础工作,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大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切实履行经费保障责任,支持政法部门推动常态化禁毒工作走深走实,支持区纪委监委清廉象山建设,支持区司法机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筹措资金1455万元,支持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开展综合救援演练、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和维稳等,提升防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

保障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筹措资金269万元,保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支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等,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

(三)支持生态建设,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一是扎实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筹措资金410万元,实施20个漓江入河排污口、西干渠和瓦窑河专项清淤截污整治工程,支持漓江流域开展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筹措资金122万元,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筹措资金367万元,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筹措资金26万元,推动平山根雕奇石加工市场整体搬迁,顺利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二是支持乡村振兴夯实三农基础。筹措资金276万元,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落实好惠农补贴、种业补助以及农业保险补贴等政策。筹措资金106万元,支持撂荒地治理等。筹措资金300万元,支持良丰河北芬段治理工程建设。筹措资金230万元,支持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道路养护,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四)深化管理改革,助力财政提质增效

持续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改革、强化监督,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财政规范高效运行。一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要求,抓牢抓实财政资金监管行动,健全财政资金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全面梳理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对每个环节采取评估和优化的方法,实现决策者对各个环节的全面掌控和精细管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落实整改要求并保持常态长效。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按时按质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二是强化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监管。推动预算单位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完善《象山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小组会议制度。2023年召开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3次,通过决定43项,采购预算金额272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257万元,节约资金467万元,节约率为17.1%。持续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严控项目随意变更、增加投资。全年审结预、结算项目78个,审减资金2361万元,审减率为16.4%,进一步强化评审结果运用,促进项目单位落实建设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绩效管理。通过建章立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细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绩效指标设置,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五)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一是坚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管理,严禁违规新增隐性债务,足额编列债务还本付息预算,2023年偿还债务利息1090万元,坚决筑牢政府债务管理红线底线。全年未发生新增违规举债等重大风险事件,政府债务规模合理、风险安全可控。二是坚决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完善“三保”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确保“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支出安排上的优先顺序,强化“三保”动态监测,提前监测“三保”考核指标,多措并举防范“三保”风险。2023年,教育、社保等基本民生政策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有序运转。

三、象山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关问题审计建议执行情况

区委审计委员会在审计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时,提出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等14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2项,其余2项正在推进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农村饮水品质提升工程竣工结算已经完成初审;6578账涉及的年度长、工程项目多,部分账目仍在清理中。下一步,财政局将跟踪督促部门及时落实整改任务。

2023年,面对困难和压力,区政府持续开源节流、降本增效、节用裕民,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有力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实现财政安全平稳运行。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预算平衡难度大,财政运行风险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融入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推动象山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象山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力以赴抓收入增财力、全力全力以赴保“三保”保平衡、全力以赴化债务防风险,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谱写象山篇章,为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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