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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上
象山区财政局局长肖清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作2024年象山区决算情况报告,请予审查。
一、2024年决算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指导下,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及调整方案,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过紧日子要求,攻坚克难,保障民生、防范风险、强化监督,为象山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96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449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147万元,结转到2025年使用。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9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978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80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1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70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下降1.8%。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4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83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727万元、调出资金2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05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8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1%,同比增长9.8%。其中: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民生支出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稳定在八成以上。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执行情况。我区年初安排预备费650万元,全年共动用0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支出47万元,较年初预算压减77万元,节约资金全部用于保民生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887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1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9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231万元、转贷收入9244万元。基金总支出14161万元,年终结余4710万元。
1.上级补助收入417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417万元。
2.基金总支出1416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44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537万元,基金支出1013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40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324万元,支出121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1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213万元,支出892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93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度象山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已于2025年7月10日在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审议。
二、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人大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强化财力统筹,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力推动全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牢固树立财源意识,持续强化发展保障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和经济运行显著困难的不利局面,认真研判财政收入形势,持续加强与税务等执收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强对财政收入形势研判,确保收入平稳有序,全年税收收入在艰难环境下实现了正增长。二是继续深挖非税收入潜力。通过加大资产资源处置力度,全年共梳理了32处有收益权的资产,取得处置收入3797万元,缓解财政运转困难压力。三是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主动作为,“跑步进厅”,积极争取调度资金,全年争取调度资金同比增加1.33亿元,有力增强了城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
(二)坚持过紧日子思想,筑牢兜实“三保”底线
一是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到预算管理全过程。预算编制时,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原则,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继续维持只减不增的态势。预算执行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预算评审核减3400万元、政府采购节约224万元,把压减资金统筹用于基层“三保”、重点民生支出等急需处。二是坚决履行“三保”主体责任。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坚决不留缺口,确保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始终坚持把“三保”支出摆在年度预算和执行的优先位置,做到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切实履行“三保”保障主体责任,牢牢兜住了“三保”底线。
(三)坚持人民至上,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多措并举惠民生,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稳定在八成以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一是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安排资金18504万元,推进教育事业安全优质发展。二是推动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安排资金4218万元,发放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等重点群体补助;安排资金977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安排资金726万元,支持就业补助、职业技能提升,促进城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三是安排资金7185万元保障卫生健康投入,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四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专项筹措资金1600万元。五是投入资金915万元,落实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养殖积极性。六是持续提升城市品质,筹措资金3829万元,重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及城市大街小巷等工程。七是聚力展现民族团结新风貌。多渠道筹措资金215万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象山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四)坚持底线思维,守牢债务风险底线
聚焦财政部一揽子有针对性增量政策,积极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全力筹集资金缴纳政府债券本息,统筹资金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全年共争取再融资债券8544万元偿还债务本金,统筹资金清欠企业账款1.18亿元,有效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五)强化政策引导,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在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方面,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政策资金6500万元,促成科技成果转化成交额9459万元,有效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二是扎实做好“桂惠贷”推介落实。完善财政贴息资金保障机制,全年共统筹“桂惠贷”贴息资金3781万元,撬动金融机构投放“桂惠贷”5.51亿元,惠及市场主体431户,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成效显著。
三、象山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区委审计委员会在审计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时,提出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等6项问题。已完成整改5项,未完成整改1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是:2023年度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下一步,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予以拨付。
2024年是我区财政工作史上极其艰难的一年,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结果,是区委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苦干实干、奋力拼搏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大力支持、民主监督的结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2025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改善和增进民生福祉,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持续发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为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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