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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8日在象山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象山区财政局 谢标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2017年年初组织财政收入目标为119356万元,2017年4月桂林烟草公司外迁,桂林市政府重新核定我区收入目标为113457万元,并于2017年12月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2017年组织财政收入1209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6%,比上年增长7.4%,剔除烟草公司因素,同口径增长13.0%。其中:税务部门组织税收75674万元(含国税43062万元、地税32612万元),比上年增长17.0%;财政部门组织非税收入45255万元,比上年下降5.6%。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48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441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26万元,结转到2018年使用。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4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8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73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1400万元、其他调入6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826万元。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8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2%,比上年减少323万元,下降0.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553万元,比上年增长8.0%。;非税收入完成45255万元,比上年下降5.6%。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4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0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983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0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比上年增长18.8%。主要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14747万元,比上年增长10.6%;科学技术支出72万元,比上年下降30.1%,主要原因为上年度上级下达基层科普行动资金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18万元,比上年增长90.8%,主要原因为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766万元列入此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59万元,比上年下降18.5%,主要原因为2017年开始中央及自治区新农合补助资金不下拨区级;农林水支出1134万元,比上年下降8.5%,主要原因为上年漓江防洪堤项目支出100万元。
预备费执行情况。我区年初安排预备费900万元,全年共动用900万元,主要用于救灾、创建全国文明城等不可预见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2万元,基金支出251万元(其中:其他支出183万元,调出资金68万元),年终结余25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2万元,上年结余148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9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392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25716万元,2017年债券转贷收入114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0000万元、置换债券14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还款132万元,经过与上级核对后核销14700万元, 2017年末债务余额为20884万元。
(六)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认真按照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实事求是编制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大力培植财源,促进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债务监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同时,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16年财政决算、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照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二、2017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7年,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日益加剧的财政收支矛盾,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平稳运行。
(一)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017年,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深入,面对税收减收的巨大压力,财税部门加强协作,积极探索税收征管和服务方式。一是落实责任制。财政、税务部门各负其责,积极研究对策,有效形成合力。二是加强财税合作,深入分析。定期召开财税工作会,及时掌握税源动态,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的管理,确保收支两条线。
(二)支出结构逐步优化
在目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原则,着力改善民生。全年民生支出完成75738万元,比上年增长30.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5%。
——保障教育义教均衡发展。全年投入教育支出14747万元。确保了学校正常运转的同时,大力支持学校的改扩建项目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的崇善龙光小学,也于今年投入使用。
——逐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安排资金124万元,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安排资金171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安排资金1207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安排资金242万元,确保辖区高龄老人补贴的发放;安排资金146万元,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扶贫。
——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657万元,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安排资金1393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安排资金158万元,用于实施城乡医疗救助。
——积极落实农业优惠政策。安排资金248万元,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安排资金62万元,落实农业能繁母猪、生猪保险等惠农补贴。
——逐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安排资金8351万元,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安排资金1638万元,用于城管执法,加强城市管理力度。
(三)加大重点领域支出力度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桂林市核定下达我区新增一般债券10000万元,主要用于“三个一批”(一批城中村、一批无物业管理小区、一批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义教均衡发展项目以及迎宾路路网工程项目等。
——积极打造平安象山。安排公安部门巡防员经费300万元,消防部门306万元,共同致力打造平安象山。
(四)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构建阳光型政府。2017年重新建立象山区预决算公开平台,按上级要求对平台进行了完善,并逐步扩大预算公开内容,预算公开内容更加详实。全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4.1%。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下降70.0%;因公出国(境)经费16万元,增长33.3%,由于我区出国(境)都是按市级要求安排,2017年比上年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76万元,增长2.7%,增长的原因是2016年实行了公车改革,部分车辆封车未使用,运行费较少;公务用车购置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购置车辆为象山区卫生院购置救护车1辆,资金为上级下拨资金8万元,本级配套2万元)。二是继续加大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及时清理历年结余结转资金。2017年收回存量资金2765万元,当年已安排使用完毕,主要用于教育、农业、城乡社区事务等重点支出。三是不断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2017年,我区完成政府采购项目452项,采购预算金额3197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966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305万元,节约率7.2%。四是加大政府投资评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全区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共审结预、结算项目152个,审减资金859万元,审减率为8%。五是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降低行政成本。2017年,组织了第二次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公开拍卖,本次拍卖25辆,成交率100%。车辆起拍总价34万元,成交总价为 48.4万元,平均溢价率42.4%。
(五)加强债务管理,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财政厅及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存量债务甄别和清理,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确保政府债务健康、有序发展。
各位代表,我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仍然不少:一是财源基础薄弱,收入增长动力不足;二是非税占比持续偏高,收入质量仍然较差;三是财政收支压力逐步增大。面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努力采取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018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依法理财、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坚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集中财力办大事。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8年全区计划组织财政收入122252万元,比上年增收1323万元,剔除烟草公司因素,同口径增长6.5%。其中:税务部门组织税收77613万元(含国税42417万元、地税35196万元),增长2.6%;财政部门组织非税收入44639万元,下降1.4%。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08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4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30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6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08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41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597万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5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77437万元,比上年增长0.8%,其中:税收收入32798万元,增长3.9%;非税收入44639万元,下降1.4%。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417万元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9848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同口径相比(下同),增长2.8%;
国防支出安排202万元,增长25.5%;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5273万元,增长48.2%;
教育支出安排20554万元,增长71.5%;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12万元,增长0.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24万元,下降9.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2025万元,增长35.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5939万元,增长1.5%;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301万元,下降60.3%(下降主要原因是石漠化治理项目比上年减少458万元,剔除此因素与上年持平);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1491万元,下降60.9%(下降主要原因是上年一次性建设项目支出所致);
农林水支出安排2444万元,增长31.5%;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10万元,增长6.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87万元,下降26.3%(下降主要原因是微型企业补助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4万元所致);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8万元,下降11.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15万元,增长200%;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2176万元,增长45%;
预备费安排900万元,符合《预算法》规定,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
债务付息支出安排808万元,与上年不可比;
其他支出安排1000万元(主要预留各类政策性改革支出及其他支出)。
另需说明的情况:2018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1万元,增长22.1%。其中公务接待费276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0.4%;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区出国(境)经费是根据市级要求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13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92万元,比上年增加92万元(区食药局购置食品检测车,其中上级承担81万元,本级承担11万元)。
3.2018年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教育方面。安排资金20554万元,重点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求。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安排资金12025万元,重点做好下列工作:一是安排资金2351万元,用于支持基层政权建设及提高村、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安排资金1025万元,用于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生活补助等。三是安排资金330万元,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及补助工作。四是安排资金1361万元,用于城市困难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五是安排资金380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政策。
——医疗卫生方面。安排资金5939万元,重点做好下列工作:一是安排资金389万元,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二是安排资金1508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卫生专项支出。三是安排资金1133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开展优生优育检查等。
——农业方面。安排资金2444万元,重点做好下列工作:一是安排资金84万元,用于发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二是安排资金 300万元,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安排438万元,改善农村人畜饮水条件。
(二)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安排情况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59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44万元,年终结余115万元。
(三)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安排情况
2018年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项目,收入预算587万元,上年结余1392万元,安排支出457万元,年终结余1522万元。
(四)2018年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20884万元,2018年无到期债务,年末债务余额为20884万元。
四、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18年,我们将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财政形势,加强依法理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完成全年各项预算任务。
(一)加大财源培植力度,财税联动,努力完成收入目标。
一是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做好辖区企业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加强财税协作,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早安排、早部署。重点开展对辖区各专业市场开展征管户籍检查,清理整顿;对建筑安装行业加大监管力度;对涉外企业归属国内部分的所得税加强征管等。三是加大非税收入的征缴力度,督促各征收单位及时、足额缴纳,确保“收支两条线”。
(二)统筹兼顾,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支出”的原则统筹安排,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集中财力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投入,落实各项惠民惠农政策。
(三)多方筹措资金,逐步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一是向上积极争取调度资金。全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争取各类政策性补助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努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二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大力争取地方政府一般新增债券和土地收储专项债务额度,为我区重点项目推进提供资金支持。继续加大融资力度,破解项目资金紧张难题。
(四)坚持依法理财,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预算法》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实现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衔接。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健全评审管理制度,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为财政投资把好关,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査。定期组织开展财政检查,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监管水平。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素质。
各位代表, 2018年的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努力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主要名词解释
1.组织财政收入:是指预算年度内由国税、地税和财政等收入征收机构组织的上划中央收入、上划自治区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总和。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是指预算年度内可用于安排各项支出的所有收入,包括当年实现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返还、上级补助、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以及上年结转到本年使用的专款和结余。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由国税、地税和财政等收入征收机构组织的缴入本级金库的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本级分享部分,各项地方税收、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
4.税收返还收入:(1)上划中央“两税”返还=税收基数返还+税收增量返还,其中:税收增量返还=上年税收返还*上划“两税”增长率*30%;(2)上划中央所得税返还按核定基数返还;(3)上划自治区“四税”返还按核定基数返还。
5.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是指预算年度内,用财政总收入安排的所有支出,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和调出资金等。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预算年度内,用本级财政总收入安排的用于本级的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7.上解上级支出:是指按现行的市对辖区财政管理体制规定,我区为体制上解的城区,即:税收按5:5的比例分享后,本级财政收入部分再按体制核定的基数上解和增收上解。
8.年初预算:是指年初人大通过的预算数。
9.年终结余:年终结余=总收入-总支出
10.“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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