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2025年2月20日在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象山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监督指导下,区政协关心帮助下,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资金保障,紧咬“三保”底线不动摇,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更好更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象山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96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467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972万元,结转到2025年使用。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9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978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80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703万元。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下降1.8%。其中:税收收入17311万元,增长0.4%;非税收入5711万元,下降7.8%。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4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8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717万元、调出资金23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23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0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836万元,同比增长9.8%。其中: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民生支出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稳定在八成以上。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执行情况。我区年初安排预备费650万元,全年共动用0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支出47万元,较年初预算压减77万元,节约资金全部用于保民生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886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1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9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23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244万元。基金总支出14161万元,年终结余4708万元。
1.上级补助收入416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416万元。
2.基金支出1416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363万元、其他支出111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2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44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380万元,基金支出10137万元,当年收支缺口75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399万元。其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09万元,支出1216万元,当年结余149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10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71万元,支出8921万元,当年收支缺口225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92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4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525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80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5743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4年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514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584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5644万元。
3.政府债券发行及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我区获得专项债券9244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6803万,政府债券资金均按照文件规定的债券项目用途使用。
4.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4年一般债务还本7239万元,专项债务还本3448万元;支付债券利息1115万元,利息均按时支付,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5.未来五年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2025年到期本金3766万元,2026年到期本金0 万元,2027年到期本金2700万元,2028年到期本金2700万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42324万元。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4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六)落实区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人大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全面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不断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民生、保运转、稳增长、促发展,切实稳住经济社会发展大盘,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1.多维度抓收入,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强化税收征管,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增加可用财力,在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和经济运行显著困难不利局面下,全年税收收入实现了正增长,高于全市平均增幅。二是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全年共梳理了32处有收益权的资产,取得处置收入3797万元,缓解当前财政运转困难压力。三是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主动作为,“跑步进厅”,积极争取调度资金,全年争取调度资金同比增加超1.33亿元,为城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紧扣重点中心工作,助力象山和谐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工业振兴。推动财源建设与产业发展相协同,投入资金820万元,支持二塘标准厂房建设,为引进产业提供了基础条件。大力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制造业发展及科技创新,主要政策减免6500万元。用足用好中央一系列存量和增量政策,统筹资金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全年清欠企业账款1.18亿元,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为工业振兴发展注入了活力。二是扎实做好“桂惠贷”推介落实。完善财政贴息资金保障机制,全年共统筹“桂惠贷”贴息资金3781万元,撬动金融机构投放“桂惠贷”5.51亿元,惠及市场主体431户,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成效显著。三是突出漓江流域保护治理。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专项筹措资金1600万元。四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落实惠农政策,全年共投入资金915万元,其中:筹措资金450万元,调动农民种粮养殖积极性,为保障粮食生产和粮食储备安全奠定坚实基础;筹措资金465万元,解决河道疏通、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五是持续提升城市品质。筹措资金3829万元,重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及城市大街小巷等工程,不断为群众打造更宜居更安全的生活环境。六是聚力展现民族团结新风貌。多渠道筹措资金215万元,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象山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3.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增进基层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大对民生的投入,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稳定在八成以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推动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
全力以赴保障防汛救灾工作。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全力以赴保障防汛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积极筹措资金1865万元,全力以赴保障防汛救灾工作。
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安排资金18504万元,推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稳步推进万福分校等项目建设,支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水平,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免除保教费等政策落实,推进教育强区全面进步。
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各类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以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财政兜底保障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安排资金4218万元,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家属优待金、洪灾救助等;安排资金977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安排资金726万元,支持就业补助、职业技能提升、促进城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保障卫生健康投入。安排资金6084万元,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水平;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安排资金1101万元,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支持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保。
4.突出财政管理重点,切实履行财政主体责任。
坚决兜牢“三保”底线。财政部门按要求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坚决不留缺口,确保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坚持 “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执行“三保”支出预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兜牢了“三保”底线。
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取得突破性成效,建立全口径债务风险监控机制,严格规范举债和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优化调整到期债务,全区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10687万元,全区未发生政府债务逾期事件。
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调整修订《象山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设立未结算项目台账,竣工验收半年后仍未送审结算的项目,对建设单位进行催告,督促其完善项目竣工结算材料,确保项目及时送审。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结果运用,为重点工程抢抓进度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共完成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81个,送审总额3.69亿元,审定总额3.35亿元,核减0.34亿元,综合核减率9.2%。
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全年实施政府采购项目17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13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040万元,节约预算资金99万元,节约率3.2%。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议定项目37个,预算金额105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33万元,节约预算资金125万元,节约率11.8%。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管理持续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同时财政运行的突出矛盾和困难仍然存在:一是经济复苏压力仍然较大,新的税收增长点暂未出现,财政可持续增长能力较弱,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二是“三保”支出、刚性支出需求趋于固化,财政收支缺口仍然显著,财政持续维持紧平衡状态;三是财政资源统筹能力还不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四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经济形势,202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兜牢“三保”底线,坚持过好紧日子,坚决落实好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各项任务,为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谱写象山篇章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922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62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3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97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10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18410万元,增长6.3%;非税收入5300万元,下降7.2%。
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922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69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49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062万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0万元。
预备费安排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7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符合《预算法》规定,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10万元,下降11.3%。其中:公务接待费36万元,下降21.7%;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区出国(境)经费是根据市级要求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74万元,下降5.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重点支出安排情况。2025年支出预算进一步突出了保障民生重点,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着力点,支持增进民生福祉,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重点支出安排如下: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17051万元;支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安排21640万元;支持城乡基层治理建设10538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3068万元;支持加强生态保护安排1678万元,支持项目发展前期经费25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安排情况
202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508万元,其中:基金收入8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684万元,年终结余824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安排情况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934万元,基金支出10687万元,当年结余124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646万元。其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75万元,支出1428万元,当年结余124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35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259万元,支出925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92万元。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514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584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5644万元。 2024年到期债务还本3766万元,新增再融资债券3300万元,预计年末债务余额为51024万元。
三、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是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及区委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围绕更好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资金效益、提升政策效能、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等方面聚焦发力,为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持续提升资金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财税部门协调联动,提前预判经济发展和收入形势,扎实做好财政运行监测分析,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均衡入库。积极研判2025年财政政策,争取更多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充分把握财税体制改革发展机遇,积极争取各项上级补助资金倾斜支持。二是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合理确定财政保障标准,区分项目轻重缓急,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继续保持以保“三保”为重点方向的财政支出强度,坚持过紧日子,做到勤俭办一切事业。
(二)优化财政支持方式,持续激发经济发展动能。
一是认真研究并紧盯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发行政府债券支持的新行业、新产业、新领域,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谋划储备一批优质项目。健全完善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债券项目申报、发行和推进力度,尽早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增强投资发展后劲。二是继续加大“桂惠贷”计划投放规模,重点投向有产能、产值、就业、税收贡献的行业领域和产业。严格对申报贴息的经营主体审核把关,确保精准投放,将“桂惠贷”投向有助于拉动地方税收、GDP、就业增长的优质企业,撬动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三)突出保障改善民生,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福祉。
一是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二是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三是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支持健康象山建设。四是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支持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社保保障体系,加强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落实高龄老年人补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以及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标准政策。
(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持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完善基层“三保”风险管控机制,健全动态监测及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动态监控,强化应急处置,切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兜牢“三保”底线。二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兜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维护城区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
(五)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库款监测。二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管理。强化政府采购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政务公开力度,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三是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筑牢廉洁自律坚固防线。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做好2025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做好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更好的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象山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