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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象山区信访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委员会、人民政府信访局。
(二)主要职能
一、承办桂林市党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桂林市信访联席办公室、桂林市信访局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
二、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负责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三、向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业务机关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
四、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条件。
五、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按照党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
六、向“一乡三办”和政府各职能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的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检查处理结果,直至问题解决。
七、检查指导“一乡三办”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辖区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对辖区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八、履行三项建议权:
(一)发现有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的,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九、承办中共桂林市象山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委员会、人民政府信访局。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总计84.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4.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8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支出决算表)
信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万元,项目支出70.8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8万元,占总支出的97.1%;住房保障支出2.4万元,占总支出的2.9%。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5年象山区信访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