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象山区预决算公开平台 > 部门决算 > 2015年

2015年象山区统计局部门决算

2016-11-15 16:50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象山区统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统计局。

(二)主要职能

(一)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统计调查制度制定本区的统计调查方案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全国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和统一管理全区各项核算制度。

(三)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和规范,统一组织管理全区统计报表工作。

(四)负责各项调查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调查资料的整理上报、开发利用,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区性的统计资料,负责全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为领导提供决策咨询或建议,为辖区单位提供统计数据的咨询和服务工作。

(五)组织领导开展全区农村经济、城市社会经济和企业调查工作,依法对行政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实施统计调查登记。

(六)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培训,配合市直主管部门做好我区统计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核和统计管理登记证的办理和年审工作。

(七)加强对全区统计基础工作和全区基层统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

(八)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统计信息的真实性。

(九)牵头组织实施辖区的人口、农业、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参与组织实施辖区各类部门性普查工作,为国家提供最基层普查资料,为桂林市及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统计局。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总计149.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9.5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49.5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42.8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6.7万元;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4支出决算表)

财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万元,项目支出103.7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8万元,占总支出的95.5%;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占总支出的0.05%。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见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5 年象山区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统计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公务接待发生的交通费、工作餐费等支出。 2.2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无外事接待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批,接待人次为170次。

(二) “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15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三公”经费大幅度缩减。2015年“三公” 经费支出较2014年减少7.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06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7.1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