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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象山区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

2016-11-15 16:43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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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象山区城市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

2、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象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事业单位1个,即象山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做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本城区城市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加强对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察。

2、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定加强辖区市容环境卫生、非机动车车辆、建筑垃圾、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工作计划、方案,并指导监督相关单位具体实施。

3、对应市市政局,负责辖区内除市市政局、道路物业管理公司、单位、住宅小区管辖以外的街巷道路及其附属地下排水管道(井)的管理养护,以及上述范围开挖道路、设停车位、施工、维修占道的行政审批和执法监察。

4、对应市园林局,负责辖区主次干道之外的小街小巷及部分无物业管理居住小区的绿化管护工作;协调指导辖区单位庭院绿化和居住小区绿化工作;开展辖区群众性城市生态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辖区义务植树活动;协助市园林部门对绿化违法行为的查处。

5、对应市人防办,负责制订本城区防空袭方案,适时开展防空演习和组织人民防空训练;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维护本城区人民防空设施,维护通信警报畅通;参与城市平时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空防灾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

6、负责对辖区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7、负责对辖区城市临时占道、临时搭建(盖)及户外广告(含灯箱、招牌)、横幅、标语等的审批和管理。

8、负责辖区建筑渣土处置的审批和管理。

9、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公共厕所进行建设和改造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公厕日常管理。

10、指导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依法查处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

11、负责接待对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投诉、举报及处理。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行政单位共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总计355.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55.6万元,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二)支出总计355.6万元。包括:教育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4支出决算表)

2015年度公共财政支出3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万元,项目支出325.3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教育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1.4%;城乡社区支出348.3万元,占总支出的97.94%;住房保障支出2.3万元,占总支出的0.64%。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5 年象山区城管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5年财政局及国库支付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0.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公务接待发生的交通费、工作餐费等支出。 0.5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无外事接待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批,接待人次为26次。

(二) “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

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15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2015年“三公” 经费支出较2014年增加5.57万元,其中,由于增加了4辆公务用车,公务车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增加6.01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2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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