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象山区政法委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5个,即:桂林市象山委政法委、桂林市象山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象山区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林市象山区610办公室、桂林市象山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意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研究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综治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知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政法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大力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知道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紧密配合、督查,推动大要案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的政法工作。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与组织部门共同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干部。
9、组织对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0、承办区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即:桂林市象山委政法委、桂林市象山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象山区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林市象山区610办公室、桂林市象山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总计182.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82.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8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支出决算表)
政法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万元,项目支出130.6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万元,占总支出的95.5%;住房保障支出8.2万元,占总支出的4.5%。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5年象山区政法委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政法委及综治办、维稳办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公务接待发生的交通费、工作餐费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15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三公”经费支出较2014年减少6.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43万元,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6.5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