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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

2017-10-09 17:37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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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象山区安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安监局。

  (二)主要职能

  1、承担象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管理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受委托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和行政规定草案、研究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全区工矿商贸行进有关综合性安起生产规定、组织实施工矿商贸地方性安全生产标准。

  3、依法行使全区安全年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好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依法行使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监察职权、依法监察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其它安全生产条件、段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专业卫生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进行查处、按规定参与非煤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5、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桂林市对区内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7、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协助市安监局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各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发证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 (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顿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0、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1、协助市安监局组织实施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执业资格制度和监督注册安全主任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3、承办辖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安监局。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总计694039.87元。同比增加 13.17 万元,增长 23.4 %。财政拨款收入694039.87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694039.87元。同比增加 13.17 万元,增长 23.4 %。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643263.87元;住房保障(类)支出50776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4支出决算表)

  安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4039.87元,其中:基本支出528910.87元,项目支出165129.00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43263.87元,占总支出的92.7%;住房保障支出50776.00元,占总支出的7.3%。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象山区安监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3546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72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38元。

  1.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728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728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安监局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3728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38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公务接待发生的交通费、工作餐费等支出。

  (二) “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16年“三公” 经费支出较2015年减少1743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472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8967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3.4 万元。其中:办公费 0.55 万元,差旅费 2.2 万元,会议费 0.16万元,培训费 0.16万元,福利费 0.14 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18 万元。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2016年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改革,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用车1辆.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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