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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

2017-10-09 17:20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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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

  (二)主要职能

  1、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拟定全县共青团工作计划。

  2、落实党建带团建的要求,及时向区委汇报团的工作,积极争取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扩大团的组织覆盖面。

  3、团结和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为建设“幸福和谐宜居新象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4、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引导和培养团员、青年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5、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6、指导全区少先队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好中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对少先队进行以共产主义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其成为“四有”新人。

  7、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团干部的管理、使用和考察。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8、负责召开全区团员代表大会,并指导基层开好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

  9、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10、参与拟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管理工作,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11、代表青少年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12、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民主与法治建设。

  13、负责指导管理全区青年组织和青年社团组织工作。

  14、加强青年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青年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15、积极探索创建青少年活动阵地,加强对青少年活动阵地的管理、使用,努力增强自身能力和服务青少年的功能。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总计17.41万元。同比增加 0.3 万元,增长1.7 %。财政拨款收入17.41万元,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二)支出总计17.41万元。同比增加 0.3 万元,增长1.7 %。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54万元;教育支出(类)0万;住房保障支出(类)0.87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支出决算表)

  2016年度公共财政支出1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0元,项目支出11.00元。按功能分类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4万元,占总支出的95%;教育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住房保障支出0.87万元,占总支出的5%。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二)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三)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1.35 万元。其中:办公费 0.22 万元,差旅费 0.88 万元,会议费 0.064 万元,培训费0.064 万元,福利费 0.054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74 万元。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2016年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改革,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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