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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桂林市象山区工商业联合会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工商业联合会。
(二)主要职能
1、参与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2、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建设;
4、代表并维护会员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7、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8、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务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9、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出境出国考察访问,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10、增进与各地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与港澳台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为国家扩大对外开放,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服务;
11、加强自身建设,体现特色,提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依法加强会员管理,增强凝聚力;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工商联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桂林市象山区工商业联合会。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总计22.61073万元。同比增加 4.8 万元,增长 27 %。财政拨款收入22.61073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2.610730元。同比增加 4.8 万元,增长 27 %。包括:其中:基本支出 18.58005万元,项目支出4.0,30680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4支出决算表)
2016年度公共财政支出5.08175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2928万元,项目支出17.58828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象山区财政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88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846万元。
1.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批,接待人次为69人。
(二) “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16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2016年“三公” 经费支出较2015年增加0.69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6946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1.3 万元。其中:办公费 0.2 万元,差旅费 0.88 万元,会议费 0.06 万元,培训费 0.06 万元,福利费0.0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7万元。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5万元,用于购置办公用品。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2016年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改革,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