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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桂林市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分析全区性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拟订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对策建议。
3、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投资管理;汇总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4、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管理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拨款的建设项目。
5、负责对全区宏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大问题,提出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规划。
7、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及政策措施;拟订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规划及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8、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社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9、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
二、人员构成情况
象山区发改局行政编制2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总计810.18万元。同比增加 283 万元,增长53.7%。财政拨款收入810.18万元,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二)支出总计810.18万元。同比增加 283 万元,增长53.7%。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2.8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6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6.56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支出决算表)
2016年度公共财政支出81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1万元,项目支出783.07万元。按功能分类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81万元,占总支出的10%;节能环保支出256.56万元,占总支出的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68.00万元,占总支出的58%;住房保障支出2.81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8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14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车辆油料维护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共接待8批104人次。
(四) “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16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三公”经费大幅度缩减。2016年“三公” 经费支出较2015年减少3.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84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57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3.98万元。其中:办公费0.6万元,差旅费2.5万元,会议费0.26万元,培训费0.24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1万元。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64.3万元,主要是石漠化工程项目、“十三五”规划工作经费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2016年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改革,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