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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交通局2017年部门决算

2018-09-21 16:28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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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桂林市象山交通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交通局,下设机关办公室和非法营运整治小组。

  (二)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研究制定辖区内乡村道路管理办法和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和市城市规划要求,组织编制辖区乡村道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管理工作。

  (四)有计划地完成辖区乡、村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养护工作。

  (五)负责辖区交通战备工作。

  (六)负责对辖区交通企业及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工作。

  (七)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桂林市象山区交通局现有行政编制在职人数2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7年收入决算3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6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86万元,同比增长6.4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决算30.69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86万元,同比增长6.45%,其中:基本支出23.98万元,占支出总决算78.14%;项目支出6.71万元,占支出总决算21.8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交通运输支出25.05万,其中基本支出18.34万,项目支出6.7万,占支出总决算81.6%;

  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占支出总决算8.3%;

  2、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类科目23.98万元,占支出总决算78.14%;

  2017年象山区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行政事业类项目6.7万元,占支出总决算21.83%;

  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决算和项目支出决算。

  (1)基本支出决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决算21.43万元,占支出总决算69.83%;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3.07万元,占支出总决算10%;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2.56万元,占支出总决算8.3%。

  (2)项目支出决算

  项目支出决算6.7万元,占支出总决算21.83%。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3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78.14%;项目支出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21.86%。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① 交通运输支出25.05万,占一般公共决算支出81.6%;

  ②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占一般公共决算支出8.3%;

  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万元,占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0%;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象山区交通局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一)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无决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75万元,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象山区交通局成立于2014年12月底,因此2014年未产生“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15年始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对“三公”经费严格控制。2016年我单位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费0.295万元,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及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17年我单位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费0.275万元,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及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运行经费指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等)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181万元,其中办公费0.161万元,差旅费0.02万元。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

  七、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列出国有资产,如汽车、高价值设备等占用情况)。

  (一)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改革后,2017年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我局对“农村道路养护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我局组织对“农村道路养护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我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村道路养护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桂林市象山区交通局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桂林市象山区交通局


自评项目

农村道路养护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单位

职能

概述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做好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

  3.抓好农村道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4.加强非法营运整治。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项目概况

辖区农村道路修缮(补)养护,防护栏建设,标识标线等。

项目资金

7.95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修缮佛殿路至胆(同音)村路段。

自评分值

100

评价结论

优秀

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关建议


交通农村道路养护费绩效评价自评扣分明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自评分

项目

决策

项目

目标

4

目标

内容

4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目标明确(1分),

目标细化(1分),

目标量化(2分)

4

决策

过程

4

决策

依据

2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2

决策

程序

2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1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2

资金

分配

4

分配

办法

2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2

分配

结果

2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1分),资金分配合理(1分)

2

项目管理

资金

到位

5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3

到位

时效

2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2

资金

管理

23

资金

使用

7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7

预算

执行

13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要求

全年达到90%得13分,低于90%的,每少5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13

财务

管理

3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3

组织

实施

10

组织

机构

1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1

管理

制度

9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9

项目绩效

项目

产出

15

产出

数量

15

完成年初预算100%以上

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3分,扣完为止

15

项目

效果

35

社会

效益

35

有效的财政运转

非常好(30至35分),较好(20至29分),一般(10至19分),差不得分

35

总分

100

100

10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象山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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