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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

2018-09-21 17:46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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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

  (二)主要职能

  1、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拟定象山区共青团工作计划。

  2、落实党建带团建的要求,及时向区委汇报团的工作,积极争取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扩大团的组织覆盖面。

  3、团结和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为建设“幸福和谐宜居新象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4、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引导和培养团员、青年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5、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6、指导全区少先队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好中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对少先队进行以共产主义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其成为“四有”新人。

  7、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团干部的管理、使用和考察。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8、负责召开全区团员代表大会,并指导基层开好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 

  9、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10、参与拟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管理工作,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11、代表青少年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12、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民主与法治建设。 

  13、负责指导管理全区青年组织和青年社团组织工作。 

  14、加强青年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青年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15、积极探索创建青少年活动阵地,加强对青少年活动阵地的管理、使用,努力增强自身能力和服务青少年的功能。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9.8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44万元,同比增长14.01%。其中:本年收入19.85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9.8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44万元,同比增长14.01%。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9万;住房保障支出(类)1.07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5万元,较2016年增加2.44万元,增长14.01%,公共服务、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都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30万元,项目支出9.82万元。按功能分类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9万元,占总支出的88.61%,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6.35%;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万,占总支出的5.99%,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19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数上调的补差部分从财政局的指标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07万元,占总支出的5.39%,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22.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的补差部分从财政局的指标支出。

  三、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二)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三)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

  七、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2160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2160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电脑、相机等,无公务车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我部门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及预防犯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见附件1)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17年我部门组织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及预防犯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及预防犯罪”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附件1:

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

自评项目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及预防犯罪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单位职能概述

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拟定象山区共青团工作计划。 落实党建带团建的要求,及时向区委汇报团的工作,积极争取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扩大团的组织覆盖面。

团结和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为建设“幸福和谐宜居新象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引导和培养团员、青年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指导全区少先队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好中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对少先队进行以共产主义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其成为“四有”新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团干部的管理、使用和考察。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召开全区团员代表大会,并指导基层开好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参与拟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管理工作,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代表青少年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民主与法治建设。负责指导管理全区青年组织和青年社团组织工作。加强青年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青年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探索创建青少年活动阵地,加强对青少年活动阵地的管理、使用,努力增强自身能力和服务青少年的功能。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概况

确保本级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经费不低于5万元(不含预防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在学校、家庭、村级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及预防犯罪宣传、培训、讲座;积极与区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真情助困进万家”扶贫帮困行动。。

项目资金

5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度将本级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经费不低于5万元(不含预防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将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积极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及预防犯罪,依托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等成立“青年之家”等,年度绩效考评获得市预青专项组认可得到满分。

自评分值

100

评价结论

优秀

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关建议

积极与民政合作,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推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及预防犯罪的工作实效性。


附件2:


团委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及预防犯罪绩效评价

自评扣分明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自评分

项目决策

12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4

决策过程

4

决策依据

2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2

决策程序

2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1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2

资金分配

4

分配办法

2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2

分配结果

2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1分),资金分配合理(1分)

2

项目管理

38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3

到位时效

2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2

资金管理

23

资金使用

7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7

预算执行

13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要求

全年达到90%得13分,低于90%的,每少5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13

财务管理

3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1

管理制度

9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9

项目绩效

50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15

完成年初预算100%以上

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3分,扣完为止

15

项目效果

35

社会效益

35

有效的财政运转

非常好(30至35分),较好(20至29分),一般(10至19分),差不得分

35

总分

100

100

100

10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