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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

2018-09-21 17:42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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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象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象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属于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机构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务院和自治区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决定。

    2、组织进驻政务中心各部门为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咨询、办理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并进行规范和监督。

    3、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对部门、机构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对象、范围、申请材料和办理权限、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进行审查。

    5、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6、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机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7、受理申请人对部门、机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8、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对乡(街道)、社区(村)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10、承办象山区人民政府和桂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属于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 即象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总计39398.42元。同比减少298654.48元,减少88.35%。财政拨款收入39398.42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39398.42元。同比减少298654.48元,减少88.35%。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398.42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4支出决算表)

    象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98.42元,其中:项目支出39398.42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98.42元,占总支出的100%。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象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次。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