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提供劳动就业相关服务;
3、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和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5、承担辖区内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
6、承担辖区居民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及统计工作;
7、承办主管单位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人员构成
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人,社区聘用人员46人,在职人数47人,退休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为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本部门 2018年度总收入总计214.3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83.37万元,同比增长592.66%。其中:本年收入214.31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214.3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3.37万元,同比增长592.66%。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3.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0.00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南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93万元,项目支出1.38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3.37万元,同比增长592.66%,主要是46名聘用社保专干和劳保监察的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缴费及专项工作经费在2018年纳入社保服务中心核算,2017年是放在象山区人社局核算的。
基本支出212.9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85.45万元,同比增长674.85%,主要是46名聘用社保专干和劳保监察的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缴费及专项工作经费在2018年纳入社保服务中心核算,2017年是放在象山区人社局核算的。
具体分析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4.7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98.29万元,同比增长597.87%。主要是46名聘用社保专干和劳保监察的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在2018年纳入社保服务中心核算,2017年是放在象山区人社局核算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8.0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95.46万元,同比增长3671.54%。主要是46名聘用社保专干和劳保监察的人员专项工作经费在2018年纳入社保服务中心核算,2017年是放在象山区人社局核算的。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8.30万元,同比下降98.34%。主要是2017年长期聘用人员公积金缴费均纳入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范围,2018年已列入工资福利支出范围。
三、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8年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
3.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次。
(二)“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17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与2017年持平,2018年与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皆保持为0.0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运行经费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等,总数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22行,明细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第12列-39列)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机关单位,故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0.00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00万元,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
七、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列出国有资产,如汽车、价值设备等占用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暂无占用、使用车辆。
2、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本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8年我单位对“社会保险覆盖率、失业登记率、再就业人数”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我单位组织对“社会保险覆盖率、失业登记率、再就业人数”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会保险覆盖率、失业登记率、再就业人数”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
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 |||
|
填报单位(盖章):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
|
自评项目 |
社会保险覆盖率、失业登记率、再就业人数 |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1月-2018年12月 | |
|
单位职能概述 |
1、宣传贯彻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提供劳动就业相关服务; 3、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和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5、承担辖区内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 6、承担辖区居民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及统计工作; 7、承办主管单位交办的相关工作。
| ||
|
项目概况 |
完成市、区人社局下达的各项相关任务指标。 | ||
|
项目资金 |
3.46万元 | ||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20人,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420人,大龄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8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800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400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保缴费率80%以上,代扣代缴率90%以上,发放率达到100%。
| ||
|
自评分值 |
100 |
评价结论 |
优秀 |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 ||
|
相关建议 |
持续关注社保、人力资源等政策落实情况,做好辖区社保、人力资源等政策宣传服务工作,为企业和居民搭建互通桥梁,帮助个人成长成才,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 ||
|
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覆盖率、失业登记率、再就业人数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扣分明细表 |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自评分 |
|
项目决策 |
12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4 |
|
决策过程 |
4 |
决策依据 |
2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2 | ||
|
决策程序 |
2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1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2 | ||||
|
资金分配 |
4 |
分配办法 |
2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2 | ||
|
分配结果 |
2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1分),资金分配合理(1分) |
2 | ||||
|
项目管理 |
38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3 |
|
到位时效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
|
资金管理 |
23 |
资金使用 |
7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7 | ||
|
预算执行 |
13 |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要求 |
全年达到90%得13分,低于90%的,每少5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
13 | ||||
|
财务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3 |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1 | ||
|
管理制度 |
9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9 | ||||
|
项目绩效 |
50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15 |
完成年初预算100%以上 |
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3分,扣完为止 |
15 |
|
项目效果 |
35 |
社会效益 |
35 |
有效的财政运转 |
非常好(30至35分),较好(20至29分),一般(10至19分),差不得分 |
35 |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
100 |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