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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决算

2020-10-26 16:50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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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象山区委宣传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委宣传部,设5个内设机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出版局、社会科学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主要职能

  1、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区委的指示、决定;办好区委党校,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安排中心组学习。

  2、负责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理论学习、新闻报道奖励制度,制定全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实施对全区宣传干部和领导骨干培训,推动我区理论工作和新闻报道工作开展。

  4、负责全区城乡社会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5、负责规划、部署和组织指导全区思想政治活动;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基地建设。

  6、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负责区内社会科学学术团体之间、社会科学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之间、社会科学界与自然科学界之间的联系和协作;开展区内的社会科学学术交流;管理、指导和协调所属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工作。

  8、负责对各团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积极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我区文化艺术事业,不断提高文艺工作者的素质及文艺创作的水平,为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作出贡献。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 象山区委宣传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277.2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5.37万元,同比增加58.36%。其中:本年收入277.26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24.01万元。

  (二)支出总计277.2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5.37万元,同比增加58.46%。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6.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8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6)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46万元,较2018年减少7.88万元,  下降55.44%。

    (一)工资福利支出49.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4万元,增加3.96%。原因是有1人于2018年12月调入宣传部工作。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4万元。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象山区委宣传部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为55人次。

  (二) “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运行经费指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等,总数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22行,明细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第12列-39列)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79万元,较上年减少0.59万元。主要是差旅费和其它交通费用大幅减少。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列出国有资产,如汽车、高价值设备等占用情况)。

  1、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改革后,2019年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八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9年我部门对“节庆环境布置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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