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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

2020-10-26 17:10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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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做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本城区城市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加强对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察。

  2、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定加强辖区市容环境卫生、非机动车车辆、建筑垃圾、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工作计划、方案,并指导监督相关单位具体实施。

  3、对应市市政局,负责辖区内除市市政局、道路物业管理公司、单位、住宅小区管辖以外的街巷道路及其附属地下排水管道(井)的管理养护,以及上述范围开挖道路、设停车位、施工、维修占道的行政审批和执法监察。

  4、对应市园林局,负责辖区主次干道之外的小街小巷及部分无物业管理居住小区的绿化管护工作;协调指导辖区单位庭院绿化和居住小区绿化工作;开展辖区群众性城市生态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辖区义务植树活动;协助市园林部门对绿化违法行为的查处。

  5、对应市人防办,负责制订本城区防空袭方案,适时开展防空演习和组织人民防空训练;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维护本城区人民防空设施,维护通信警报畅通;参与城市平时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空防灾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

  6、负责对辖区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7、负责对辖区城市临时占道、临时搭建(盖)及户外广告(含灯箱、招牌)、

  横幅、标语等的审批和管理。

  8、负责辖区建筑渣土处置的审批和管理。

  9、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公共厕所进行建设和改造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公厕日常管理。

  10、指导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依法查处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

  11、负责接待对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投诉、举报及处理。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行政单位共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总计3573229.92元。同比减少1655931.08元,减少31.7%。财政拨款收入3573229.92元,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二)支出总计3573229.92元。同比减少1655931.08元,减少31.7%。包括城乡社区支出3524113.92元,住房保障支出49116元。

  (三)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4支出决算表)

  2019年度公共财政支出3573229.92元,其中:基本支出354548.5元,

  项目支出3218681.42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3524113.92元,占总支出的98.6%;住房保障支出49116元,占总支出的1.4%。

  三、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9年象山区城管局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人次。

(二) “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没有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表8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43740.5无,较上年减少7740.5元,减少17%。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城管制服采购。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局6辆公务用车于2017年2月28日移交至区政府后勤服务中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9年我部门对“市容系统节日慰问60万”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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