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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务院和自治区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决定。 2、组织进驻政务中心各部门为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咨询、办理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并进行规范和监督。
3、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对部门、机构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对象、范围、申请材料和办理权限、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进行审查。
5、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6、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机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7、受理申请人对部门、机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8、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对乡(街道)、社区(村)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10、承办象山区人民政府和桂林市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象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属于象山区政府办公室挂牌机构。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1.0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43万元,同比增长319%。其中:本年收入11.07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1.0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43万元,同比增长319%。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7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1.07万元,较2018年增加8.43万元, 增长319%,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导致的。具体为:
(一)工资福利支出7.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7.1万元,原因是2019年把政务服务中心保安、保洁员工资放政务办核算,2018年是放在就业服务中心核算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7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19年象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人次。
(二) “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没有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见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改革后,2019年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
2、本部门无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八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9年我部门对“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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