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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与市商务局共同制定象山区城市商业网点总体规划,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布局等工作。培育壮大城乡市场,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发展现代流通方式。
2、研究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及商务促进方式,推动本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项目发展工作。加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对商贸流通行业进行引导,促进辖区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
3、负责协助上级加强对酒类商品的管理,保障酒类商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食品放心工程、绿色工程等法规和政策,规范畜禽定点屠宰监管,打击私屠滥宰等不良行为。
4、组织实施消费品惠民的有关政策,确保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
5、指导和联系全区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区政府名义组织、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商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商业、物资、外资企业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6、制订全区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和实施商贸流通服务业扶持鼓励政策,协调组织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建设实施。
7、指导全区电子商务工作,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负责电子商务项目申报、组织与实施。
8、负责全区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9、协同区安监局负责商贸流通服务业安全管理,组织企业安全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检查。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所需人员编制在区机关内部调剂使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商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商务局。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总计47.5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4.9万元,同比减少23.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47.5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4.9万元,同比减少23.84%。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4支出决算表)
商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5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4.9万元,同比减少23.84%。其中:基本支出19.3万元,项目支出28.27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84万元,同比增加3.33%,占总支出的54.7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7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8.71万元,同比增加100%。占总支出的39.32%;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8万元,同比增加100%,占总支出的5.88%。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象山区商务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62万元,同比减少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62万元,同比减少100%。
1.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未发生公务用车费用。
3.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2019年“三公” 经费支出较2018年减少0.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57万元,较上年减少9.97万元,减少79.5%。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见表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改革后,2019年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
2、本部门无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无此项目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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