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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桂林市象山区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2021-12-06 17:25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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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象山区应急管理局是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辖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应急管理局。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收入决算表

4: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669.10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03.58万元,同比增长921%,主要是增加了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其中:本年收入669.10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支出总计669.10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03.58万元,同比增长921%,主要是增加了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中:本年收入669.10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包括:住房保障支出11.41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1.1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406.54万元。 

()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6)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7万元,2019年增加6.62万元,增长16.65%,主要是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导致的。具体为:

()住房保障支出11.41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96万元。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20年象山区应急管理局政府性基金支出为406.54万元。较2019年增加406.54万元,增长100%,主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具体为: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406.54万元,其中应急物资保障支出364.81万元,生态环境治理支出41.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2.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接待人次为18人次。

() “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较2019年增加0.2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导致的,因2020年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公务用车需求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较2019年增加0.09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表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79万元,较上年增加0.57万元,增长46.725%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见表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改革后,2020年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

2、本部门无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八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桂林市象山区应急管理局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桂林市象山区应急管理局

自评项目

自评

项目起止时间:20201-202012

单位职能概述

象山区应急管理局是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辖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项目概况

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氛围,大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项目资金

3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开展了”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安全宣教活动,提升了全民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意识,为全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了有效保障。

自评分值

100

评价结论

优秀

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关建

继续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工作,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环境,提升辖区应急能力。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20年我部门对“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020年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指标值

评分细则)

自评分

投入指标

资金到位率

5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达100%

到位率100%5分,每少10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算支出进度

15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含90%)得15,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5

过程指标

项目资金专项核算

5

专项资金是否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必须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得2分,专项核算得3分,否则0分。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不得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3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2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3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分)

10

资金管理有效性

5

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③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分);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2分);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2分)。

5

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5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5分)

5

预算绩效材料报送及时性

5

项目单位是否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材料得5分,每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项目管理

10

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项目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②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③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4分);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3分); 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3分)。

10

产出指标(每项二级指标均必填。)

产出数量

10

委托中介机构评审项目数量占全年评审项目总数的50%

50%以上

委托中介机构评审项目数量/全年财政评审项目总数*100%,占比达50%以上,达到50%以上得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产出时效

10

中介机构年度到期项目初审完成率达到80%以上

80%以上

初审完成数/到期项目数*100%,达到80%以上得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效益指标(至少选择其中一种填写。)

经济效益

10

中介机构年度工程项目平均核减率达到5%以上

5%以上。

审减额/送审造价*100%,达到5%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

年度内服务对象对中介机构项目评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90%以上。

统计年度内服务对象对中介机构项目评审满意度测评结果,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10

合计


100




10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