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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桂林市象山区投资促进局部门决算

2021-12-06 16:45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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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收入决算表

4: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象山区投资促进局,为象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根据本区内外招商引资的形势和任务,拟定本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协作及归口管理本区的外事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实施本区在境内外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权限审批,审核或报批本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负责本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工作。

(三)健全法务援助体系,负责本区外资企业和内资重点企业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促进全区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报本级政府及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投诉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本区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和投资投诉服务工作情况,向本级政府提出促进招商、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工作。

(六)负责拟定本区年度国内外招商计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受本级政府委托,牵头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本区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的有关项目招商工作;负责归口办理和协调本区赴国(境)外举办招商引资活动的工作。

(七)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本区组团参加国内外重大投资洽谈活动;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本区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八)根据本区经济发展规划,参与建立好管理全市招商项目数据库,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采取市场化、国际化运作方式招商引资。

(九)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全区招商信息网,开展网络招商,发布招商引资信息;负责本区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的综合分析,向本级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动态信息及提出工作意见。

(十)受本级政府委托,负责区域合作、对口支援工作。

(十一)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投资促进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桂林市象山区投资促进局现有行政编制在职人数2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收入决算表

4: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总计33.7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3.78万元,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同比减少7.27万元,下降17.71%。

(二)支出总计33.78万元,同比减少7.27万元,下降17.71%。包括:基本支出(类)19.94万元,同比增加2.7万元,增长17.24%;项目支出13.84万元,同比减少9.97万元,下降41.87%。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6)

2020年度公共财政支出33.78万元,同比减少7.27万元,下降17.71%,其中:基本支出19.94万元,项目支出13.84万元。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同比减少11.56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9万元,同比增加2.19万元,增长48.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6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招商引资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39万元,同比增加0.43万元,增长21.94%。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

七、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列出国有资产,如汽车、高价值设备等占用情况)。

1、参公单位公车改革后,2020年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①区外内资任务:40亿元人民币。

实施进度计划: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20年我部门对“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部门组织对“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