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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桂林市象山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2022-10-10 17:0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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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桂林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区重大项目进行稽查。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二塘乡党委和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各机关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二塘乡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桂林市象山区投资和以桂林市象山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桂林市象山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审计局。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收入决算表

4: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26.6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同比增长1%。其中:本年收入26.68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6.6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长0.27万元,同比增加1%。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27万元;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3.41万元;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5)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同比增长1%。其中:基本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2.68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6)

00001.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98

万元,同比减少3.93%。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年初也未安排预算。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1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年初也未安排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9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人次。

(二) “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没有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见表9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0.6,较上年度增加1.3万元,增长6.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截至2021年末,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数量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部门组织对“ 政府投资决算审计聘请中介协审经费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税务征收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桂林市象山区审计局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桂林市象山区审计局

自评项目

聘请中介协审

项目起止时间:20211-202112

单位职能概述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管理和指导全区的财政监督工作,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政支出

项目概况

委托经公开招标获得服务资质的15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项目支出部门预算评审工作;

项目资金

10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自评分值

100

评价结论

优秀

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关建议


                 2021年聘请中介协审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指标值

评分细则

自评分

投入指标

资金到位率

5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达100%

到位率100%5分,每少10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算支出进度

15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含90%)得15,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5

过程指标

项目资金专项核算

5

专项资金是否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必须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得2分,专项核算得3分,否则0分。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得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3分)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2分)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3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分)

10

资金管理有效性

5

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分);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2分);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2分)。

5

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5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5分)

5

预算绩效材料报送及时性

5

项目单位是否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材料得5分,每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项目管理

10

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项目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4分);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3分);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3分)。

10

产出指标(每项二级指标均必填。)

产出数量

10

委托中介机构评审项目数量占全年评审项目总数的50%

50%以上

委托中介机构评审项目数量/全年财政评审项目总数*100%,占比达50%以上,达到50%以上得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产出时效

10

中介机构年度到期项目初审完成率达到80%以上

80%以上

初审完成数/到期项目数*100%,达到80%以上得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效益指标(至少选择其中一种填写。)

经济效益

10

中介机构年度工程项目平均核减率达到5%以上

5%以上。

审减额/送审造价*100%,达到5%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

年度内服务对象对中介机构项目评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90%以上。

统计年度内服务对象对中介机构项目评审满意度测评结果,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10

合计


100




10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