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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桂林市象山区统战部部门决算

2022-10-10 17:15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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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中共象山区委统战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中共桂林市象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并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我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我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建立资料档案,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4、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问题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

5、负责开展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发展经济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络海外有关民间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眷属的接待服务和联络联谊工作。积极为招商引资做好牵线搭桥工作。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区工商联工作,发挥民间商会作用。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建立档案,培养和建立一支拥护党的领导的非公经济积极分子队伍。

7、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选拔、培养、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8、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对口联系制度及其他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工作业务培训。

9、主管区新联会、区知联会和区各民族、宗教团体及其他有关社团工作,并发挥其民间作用。

10、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委统战部2021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中共桂林市象山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55.4万,较2021年度决算数11.7万元,同比减少17.4%。其中:本年收入55.4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55.4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11.7万元,同比减少17.4%。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2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7.2万元

(三)年末结转结余4.3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5)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1万元,同比增长5.9%。其中:基本支出44.9万元,项目支出1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决算为48.2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决算7.2万,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6)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9万较上年度减少1.8万元, 同比减少3.9%。具体为:

(一) 工资福利支出40.1,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3万元,减少3.1%。

(二) 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21年本部门政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0年无该项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1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9)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4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用于国内公务接待

(三)“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当年支出0.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8较上年度减少0.4万元,同比下降7.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截至2021年末,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数量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