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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桂林市象山区团委部门决算

2022-10-10 17:2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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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总表

四、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快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

(二)主要职能

1、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拟定全区共青团工作计划。

2、落实党建带团建的要求,及时向区委汇报团的工作,积极争取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扩大团的组织覆盖面。

3、团结和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为建设“幸福和谐宜居新象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4、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引导和培养团员、青年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5、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6、指导全区少先队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好中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对少先队进行以共产主义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其成为“四有”新人。

7、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团干部的管理、使用和考察。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8、负责召开全区团员代表大会,并指导基层开好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

9、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10、参与拟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管理工作,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11、代表青少年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12、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民主与法治建设。

13、负责指导管理全区青年组织和青年社团组织工作。

14、加强青年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青年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15、积极探索创建青少年活动阵地,加强对青少年活动阵地的管理、使用,努力增强自身能力和服务青少年的功能。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现有行政编制在职人数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团象山区委开展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保护母亲河行动、关爱“留守儿童”行动、青少年权益保护与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防溺水、法制宣传教育、禁毒、防艾等宣传活动、少先队工作、区域化团建和非公企业团建等工作。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总表

四、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0.66万元。同比减少5.64万元,降低34.60%。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0.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16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0.66万元,同比减少5.70万元,降低53.47%。其中:基本支出8.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46%;项目支出1.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4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77%;

住房保障支出1.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13%;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类科目7.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82%;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3.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科目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0%;

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82%;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17%;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44.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万元。

三、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快算情况说明

(一)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四)会议费无预算安排,同比减少

(五)培训费无预算安排,同比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60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010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2160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2160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电脑、相机等,无公务车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项目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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