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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桂林市象山区委员会组织部部门决算

2022-10-10 17:25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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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中国共产党桂林市象山区委员会组织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桂林市象山区委员会组织部。挂牌机构3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公务员局、老干局;参公事业单位1个,远程办;事业单位1个,党群服务中心

(二)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全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拟订全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综合规划以及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重要政策和制度。

2.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象山区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档案、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区年轻干部队伍和选调生队伍建设工作,宏观指导全区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3.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拟订干部监督制度、规定,对领导干部和选人用人工作以及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调查审理干部有关问题。

4.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负责区重点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队伍、教材课程建设等工作。

5.负责全区党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以及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党内生活制度的执行落实以及乡党委的换届选举进行指导督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

6.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协调落实区党政领导联系关护优秀专家制度,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负责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指导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和做好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8.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牵头拟定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9.负责落实上级党委有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要求,牵头抓好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总结、宣传两新组织先进典型经验。

10.贯彻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我区编制管理的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和执行全区编制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包括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乡机关,下同)和事业单位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11.研究拟定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区直单位和乡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12.归口管理及审核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职数;审核区直有一定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的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数。对上述机构(含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职数的增减与调整(含机构升格)提出审核;审核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机构。

13.监督、检查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改革和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14.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有关机构设立、合并、撤销、法人登记、年检公告等工作。

15.负责编制工作情况综合和编制报表统计工作。

1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4977798.11元。其中:本年收入4956956.11,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20842.00元。

()支出总计4956956.11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0847.41;教育支出922462.00元;住房和保障支出159404.00

()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6956.11元。其中:基本支出2141853.72元,项目支出2815102.39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1853.72。具体为:

工资福利支出864569.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42962.87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9375.24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9)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年初也未安排预算。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11)

2021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年初也未安排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财决附03  机构运行信息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8187.49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87.49元。

(三)“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见财决附03  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83958.42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截至2021年末,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数量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部门组织对“干部教育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举办了一期干部教育培训班。

                     桂林市象山区委组织部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桂林市象山区委组织部

自评项目

干部教育

项目起止时间:20211-202112

单位职能概述

1.负责全区干部宏观管理。做好全区干部的考察了解工作,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动态,为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全区科级干部和区直党政群系统、法院、检察院、街道、乡镇干部职工的调配、考核、监督等方面工作;做好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干部档案的管理,做好全区干部统计和干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科级干部出国(境)的政审和备案工作。

4.负责制定全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督促落实;

5.组织开展专项和集中的农村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调查研究并协调解决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接待农村党员、群众来信来访;

6.负责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党建联系点工作,承办区委常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有关事务。

7.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拟订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编制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并监督执行;统一管理全区编制工作;

8.审核区机关和街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配置、人员编制和职数及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分配和调整本区行政编制的使用建议;

9.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统计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区编制委员会和上级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制定实施全区远程教育工作规划。

12.负责全区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建设、管理、维护以及远程教育专干队伍业务培训等工作。

13.负责制定全区远程教育教学实施计划,搞好全区远程教育的教学组织、播放收看和管理工作,做好有关远程教育课件的征集和制作工作。

14.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进一步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党支部建设;落实离休干部的“两个待遇”;研究和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负责组织离休干部的健康疗养和参观考察活动;负责退休干部文件传阅和情况通报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重大节日期间的慰问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住院探望和善后处理工作;组织离休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加强老同志思想政治建设;协助区委、区政府抓好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好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两新”党工委。

15.在全区“两新”组织中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区委的有关指示和工作部署。

16.研究全区“两新”组织党建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措施,分类指导其党组织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

17.指导“两新”党工委做好所属“两新”组织党组织的组建、撤销和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

18.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资源整合和经验交流。

19.指导“两新”党组织配合做好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以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

20.承办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项目概况

开展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项目资金

100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干部教育培训绩效目标

自评分值


评价结论


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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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