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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部门决算

2023-10-25 10:2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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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协调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2、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组织本级总预算执行;汇总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决算;监督全区各项财政预算的执行;组织全区财政收入,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财政专户,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3、管理区财政公共开支;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及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事业单位财政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4、组织制定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5、执行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定期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

6、具体负责区人民政府的债务管理;管理区利用商业银行贷款,参与对外谈判与磋商业务和签订贷款协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在金融市场筹资。

7、做好财政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销毁的管理。

8、负责稳定、监督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新建、修建的基建项目。

9、负责辖区单位会计业务的指导,执法检查等,组织全区财政干部的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10、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管理和指导全区的财政监督工作,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政支出。

11、负责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核及监管

12、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调,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全区金融与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牵头加强对全区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承担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经营监管工作,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组织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

13、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486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较少4117万元,同比减少45.8%。其中:本年收入4861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486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较少4117万元,同比减少45.8%。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2万元;国防支出1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87万元;教育支出2万;卫生健康支出6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7万元;金融支出936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1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0万元;债务付息(类)支出1145万元;其他支出26万。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5)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9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4104万元,同比下降47%。其中:基本支出807万元,项目支出380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国防支出1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87万元;教育支出2万;卫生健康支出6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7万元;金融支出936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1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0万元;债务付息(类)支出919万元。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6)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7万,较上年度增加475万元, 同比增长143%。具体为:

(一)工资福利支出796万,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475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2022年象山公安生态环境分局的辅警工资466万元从财政局预算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2万,较上年度增加0.4万元,增长4%。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为252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5%。其中: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6万;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26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2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9)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年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了0.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39万元,由于当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故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2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人次。

(三)“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当年未发生“三公” 经费开支。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1.2万,较上年度增加0.4万元,同比增长4%。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是105.2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截至2022年末,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数量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聘请中介协审”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自评项目

聘请中介协审

项目起止时间: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单位职能概述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管理和指导全区的财政监督工作,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政支出

项目概况

委托经公开招标获得服务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项目支出部门预算评审工作;

项目资金

20万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自评分值

100分

评价结论

优秀

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关建议

                                 2022年聘请中介协审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指标值

评分细则)

自评分

投入指标

资金到位率

5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达100%

到位率100%得5分,每少10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算支出进度

15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含90%)得1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5

过程指标

项目资金专项核算

5

专项资金是否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必须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得2分,专项核算得3分,否则0分。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不得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3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2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3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分)

10

资金管理有效性

5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①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③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分);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2分);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2分)。

5

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5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5分)

5

预算绩效材料报送及时性

5

项目单位是否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材料得5分,每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项目管理

10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①项目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②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③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4分);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3分); 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3分)。

10

产出指标(每项二级指标均必填。)

产出数量

10

委托中介机构评审项目数量占全年评审项目总数的50%

50%以上

委托中介机构评审项目数量/全年财政评审项目总数*100%,占比达50%以上,达到50%以上得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产出时效

10

中介机构年度到期项目初审完成率达到80%以上

80%以上

初审完成数/到期项目数*100%,达到80%以上得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效益指标(至少选择其中一种填写。)

经济效益

10

中介机构年度工程项目平均核减率达到5%以上

5%以上。

审减额/送审造价*100%,达到5%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

年度内服务对象对中介机构项目评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90%以上。

统计年度内服务对象对中介机构项目评审满意度测评结果,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10

合计

100

100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