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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桂林市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2023-10-25 10:35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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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辖区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法制宣传和教育。

2、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的指导下,做好土地储备、房屋征收等工作。

3、做好辖区建设工程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建筑业总产值、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房产销售等统计业务。

4、负责指导辖区内小区物业管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5、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防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辖区人民防空事业的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在辖区范围内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6、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和宣传教育。7、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进行建设和管理,保障辖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

8、对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协调市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城市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房屋征收、人民防空等工作。

9、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2190.36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4462.64万元,同比减少67.1%。其中:本年收入2190.36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190.36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4462.64万元,同比减少67.1%。包括:卫生健康支出0.51万元;城乡社区(类)支出137.6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70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2039.50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1-1)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0.36万元,较上年度决算减少446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49万元,项目支出2113.87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90.36万元,支出决算为219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卫生健康支出0.51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城乡社区(类)支出137.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交通运输支出预算为12.7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为2039.50万,支出决算数为203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0.3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4462.64万元, 同比减少67.1%。具体为:

(一)卫生健康支出0.51万元,较去年度决算数增加0.51万元。

(二)城乡社区支出137.65万元,较去年度决算数减少133.74万元

(三)交通运输支出12.70万元,较去年度决算增加4.14万元

(四)住房保障(类)2039.50万元,较去年决算增减少4227.28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年初也未安排预算。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2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年初也未安排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9)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年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了0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当年没有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见表9)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3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65万元,增长24.8%。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是13.35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截至2022年末,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数量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22年我部门对“房屋征拆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桂林市象山住建局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桂林市象山区住建局

自评项目

房屋征拆工作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单位职能概述

1、对应市自然资源局做好辖区土地管理、房屋征收等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综合协调土地、房产、房屋征收等各项工作并对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学习培训。3、在市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做好土地储备、房屋征收等工作。4、负责辖区房产销售等统计业务。5、负责指导辖区内小区物业管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备案、物业服务检查等工作。

项目概况

积极抓好土地储备、房屋征收工作,为项目建设构筑发展的载体。  积极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对接,争取得到市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主要做好青莲、黄村地块土地储备、房屋征收前期工作。

项目资金

3万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与乡办工作组共同完成米粟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5718神湾采石场、湴塘工业集中区、北芬生态科技园等地块的附着物清点工作。推进组卷报批工作,桂林米栗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万福路新建仓储项目等13个项目完成了《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自评分值

100分

评价结论

优秀

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关建议

继续配合做好地块交地材料收集工作以及与象山土储分部对接的工作。

                      2022年聘请中介协审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指标值

评分细则)

自评分

投入指标

资金到位率

5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达100%

到位率100%得5分,每少10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算支出进度

15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含90%)得1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5

过程指标

项目资金专项核算

5

专项资金是否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必须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得2分,专项核算得3分,否则0分。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不得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3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2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3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分)

10

资金管理有效性

5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①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③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分);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2分);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2分)。

5

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5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5分)

5

预算绩效材料报送及时性

5

项目单位是否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材料得5分,每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项目管理

10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①项目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②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③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4分);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3分); 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3分)。

10

产出指标(每项二级指标均必填。)

产出数量

10

委托中介机构评审项目数量占全年评审项目总数的50%

50%以上

委托中介机构评审项目数量/全年财政评审项目总数*100%,占比达50%以上,达到50%以上得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产出时效

10

中介机构年度到期项目初审完成率达到80%以上

80%以上

初审完成数/到期项目数*100%,达到80%以上得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效益指标(至少选择其中一种填写。)

经济效益

10

中介机构年度工程项目平均核减率达到5%以上

5%以上。

审减额/送审造价*100%,达到5%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

年度内服务对象对中介机构项目评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90%以上。

统计年度内服务对象对中介机构项目评审满意度测评结果,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10

合计


100




100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