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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
2、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二)主要职能
第一条根据《桂林市象山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桂林市象山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象山区卫健局”)是象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象山区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卫生健康、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负责协调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
(二)协调配合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及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卫生责任事故,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辖区基层医疗机构执行自治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负责完善辖区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建设,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负责乡卫生院的行政、业务、人员、经费的管理。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卫生统计和卫生事业综合效益评价等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八)组织开展红十字会宣传、救灾、救护、救助等工作。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一)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等机制。负责指导全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协调开展计划生育协会活动。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收入决算表
表4: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5051.3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805.56万元,同比增加35.74%。其中:本年收入5051.3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051.3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1万元。
(二)支出总计5051.32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805.56万元,同比增加35.74%。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5万元,其他支出66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0.1万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6)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万,较上年度增加103.6万元, 同比增长145%。具体为:
(一)工资福利支出161.4万,较上年度增加112万元,增加227%。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服务”科目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6万,以及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6万,较上年度减少8.4万元,同比下降38%。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为66万元,上年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66万元。其中: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6万。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2年象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9)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618元。
2022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三公” 经费支出较2021年增加4681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表9)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6万元,较上年减少9.4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改革后,2020年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22年我局对“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我局组织对“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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