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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桂林市象山区督效办部门决算

2023-10-25 11:3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督效办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督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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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收入决算表

4: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象山区绩效办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象山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主要职能

1、承办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修订和完善绩效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

3、审定考评对象根据职能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的年度绩效计划。

4、督促检查考评对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开展日常评估工作。

5、对一乡三办、区机关各部门、区法院、检察院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6、完成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决算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象山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收入决算表

4: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918279.2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913551.1万元,同比增加193.21%。其中:本年收入918279.2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918279.2万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913551.1元,同比增加193.21%。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3447.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教育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城乡社区支出0、农林水支出0、住房保障支出24832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6)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7.38     24832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21364.62万元,同比增长了6.16%,主要是绩效奖金调整到了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88247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807万元。  

三、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2022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2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9)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次。

(二)“三公”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三公”经费与上年一致,均无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6900元。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我单位组织对“绩效管理与考评业务培训”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管理业务学习培训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