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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投资促进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投资促进局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象山区投资促进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投资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和象山区有关投资促进、开放招商的方针政策,承担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自治区、桂林市投资促进工作管理部门。指导、统筹推进全区投资促进工作。
(二)参与研究拟订全区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和运行分析工作。
(三)负责调查、研究全区产业招商、产业转移工作情况,组织、参与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建立和管理全区重点招商项目库、企业名录库、实施项目库,做好招商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全区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
(四)指导全区投资促进信息化建设。
(五)承担策划、组织实施全区性重大及专题投资促进活动, 开展全区产业招商工作,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投资促进等工作,接洽国(境)内外来访的重要投资考察团组及客商。组织参与全区国(境)内外重要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跟踪、服务工作。
(六)参与做好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工作。受理涉及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分析调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办理。
(七)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加强国内区域和省际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国(境)内外各类重要展会投资促进工作。
(八)负责联系驻外招商办事处、代表处,开展投资促进推广和委托招商工作,构建全球化招商引资网络。建立与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专业机构的工作联系,协调商(协)会组织开展投资促进、以商引商活动。联系、协调、指导驻象山异地商(协)会业务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投资促进局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6.39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36.87万元相比,减少10.48万元,下降28.4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3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36.87万元相比,减少10.48万元,下降28.42%,主要原因是。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部门无事业单位。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部门无事业单位。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本部门无事业单位。
5、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本部门无结转结余金额。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26.39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36.87万元相比,减少10.48万元,下降28.4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3.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与2021年度决算数33.50万元相比,减少10.28万元,下降30.6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经费的减少;住房保障支出3.17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3.38万元相比,增加0.21万元,增长6.21%.
2、基本支出19.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22万元。
3、项目支出7.29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17.52万元相比,减少10.23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经费的减少。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1年度决算数万元相比无变化。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投资促进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9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36.87万元相比,减少10.48万元,下降28.42%。其中:基本支出19.10万元,项目支出7.29万元。
投资促进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39万元,支出决算为2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2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7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51万元,主要包括:项目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88万元,年初预算为1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年初预算为 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2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9)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2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4.64万元相比,增加0.38 万元,增长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0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投资促进局无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5.02万元。据统计,2022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8次,人次24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1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持平,比2021年增加0.23万元,增长11.5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全年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额47.15亿元,项目到位资金30.68亿元。完成新引进“瞪羚”企业1家(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签工业项目4个(桂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BOT项目、桂林中意办公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桂林市象山区天目化石加工产业园项目、桂林市平山木艺园项目),均为亿元以上工业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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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投资促进局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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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桂林市象山区投资促进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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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项目 |
招商引资 |
项目起止时间:2022年1月-2022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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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能概述 |
象山区投资促进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投资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和象山区有关投资促进、开放招商的方针政策,承担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自治区、桂林市投资促进工作管理部门。指导、统筹推进全区投资促进工作。 (二)参与研究拟订全区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和运行分析工作。 (三)负责调查、研究全区产业招商、产业转移工作情况,组织、参与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建立和管理全区重点招商项目库、企业名录库、实施项目库,做好招商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全区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 (四)指导全区投资促进信息化建设。 (五)承担策划、组织实施全区性重大及专题投资促进活动, 开展全区产业招商工作,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投资促进等工作,接洽国(境)内外来访的重要投资考察团组及客商。组织参与全区国(境)内外重要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跟踪、服务工作。 (六)参与做好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工作。受理涉及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分析调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办理。 (七)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加强国内区域和省际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国(境)内外各类重要展会投资促进工作。 (八)负责联系驻外招商办事处、代表处,开展投资促进推广和委托招商工作,构建全球化招商引资网络。建立与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专业机构的工作联系,协调商(协)会组织开展投资促进、以商引商活动。联系、协调、指导驻象山异地商(协)会业务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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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2022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招商引资广西区外到位资金任务:30亿元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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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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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全年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额47.15亿元,项目到位资金30.68亿元。完成新引进“瞪羚”企业1家(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签工业项目4个(桂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BOT项目、桂林中意办公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桂林市象山区天目化石加工产业园项目、桂林市平山木艺园项目),均为亿元以上工业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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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值 |
100 |
评价结论 |
优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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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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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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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促进局局招商基金经费绩效评价自评扣分明细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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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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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决策 |
12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4 |
|
决策过程 |
4 |
决策依据 |
2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2 | ||
|
决策程序 |
2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1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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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 |
4 |
分配办法 |
2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2 | ||
|
分配结果 |
2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1分),资金分配合理(1分)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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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
38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3 |
|
到位时效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
|
资金管理 |
23 |
资金使用 |
7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7 | ||
|
预算执行 |
13 |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要求 |
全年达到90%得13分,低于90%的,每少5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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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3 |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1 | ||
|
管理制度 |
9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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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 |
50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15 |
完成年初预算100%以上 |
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3分,扣完为止 |
15 |
|
项目效果 |
35 |
社会效益 |
35 |
有效的财政运转 |
非常好(30至35分),较好(20至29分),一般(10至19分),差不得分 |
35 |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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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